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或甲方授權代表對有關檔案進行查閱。
第七章 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使用
7.1 乙方應按照《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根據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資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費的同時,將投資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的20%,于收取管理費的當日直接劃入上述風險準備金賬戶,專項用于彌補相應委托投資資產的投資虧損。
7.2 投資管理人應在乙方指定的營業機構開立專門的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賬戶,專項用于其所管理的委托投資資產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支付。
7.3 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10%時不再提取。
7.4 風險準備金賬戶在乙方的預留印鑒應當包括甲方指定人員的名章。
7.5 投資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而終止清算時,委托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后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余,可歸入其清算財產。
7.6 相應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時,如清算后,委托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后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余,經甲方同意后,投資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 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8.1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送托管業務信息報告,對投資管理人編制的委托投資資產運作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出具書面復核意見。
8.2 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并應當在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其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8.3 乙方可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進行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并提供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報告。
第九章 托管費、受托費及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9.1 托管費。
依據甲乙雙方預定,乙方按年率 %從受托財產中提取托管費。
9.1.1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由乙方逐日計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托管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取。
9.1.2 日托管費按前一日該受托財產凈值和雙方約定的受托財產年托管費率計提。其中:受托財產凈值等于委托投資資產凈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托投資財產凈值。托管費計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當年天數
式中:h為每日應計提的托管費;
e為前一日受托財產凈值;
r為雙方約定的年托管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