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文書寫作要求學習要求
調查報告無論采用哪種標題,都應做到具體、醒目、簡明。
2.正文
調查報告的正文由前言、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
(1)前言
前言是調查報告的開頭部分,通常是簡要地敘述為什么對這個問題(工作、事件、人物等)進行調查;調查的時間、地點、對象、范圍、經過以及采用什么方法;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歷史背景;以及調查后的結論等。這些方面的側重點由調查人根據調查目的來確定,不必面面俱到。
前言部分常見的寫法有:說明式、概述式、提問式、結論式等,寫作時不論采用何種方法,都要簡明扼要,具有吸引力,便于引出下文。
(2)主體
主體是調查報告的核心部分。是前言的引申展開,是結論的根據所在。主體的內容一般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調查到的事實情況,包括事情產生的前因后果、發展經過、具體做法等;二是研究、分析事實材料所揭示的事物本質及其特點、規律;三是提出具體建議或應采取的一些具體措施。
主體部分內容豐富,結構安排力求條理清晰、簡潔明快。調查報告主體部分的結構框架有:一是根據邏輯關系安排結構如:縱式結構、橫式結構、縱橫式結構。這三種結構,以縱橫式結構常為人們采用。二是按照內容安排結構如:“情況——成果——問題——建議”式結構,多用于反映基本情況的調查報告;“成果——具體做法——經驗”式結構,多用于介紹經驗的調查報告;“問題——原因——意見或建議”式結構,多用于揭露問題的調查報告;“事件過程——事件性質結論——處理意見”式結構,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調查報告。
(3)結尾
調查報告可以有結尾部分也可以不寫結尾部分。
一般而言,結尾也叫結論。有四種情況需要寫結尾:一是主體報告情況,介紹經驗,需要結論;二是主體中沒有提到的問題、希望、要求、建議等,需在結尾中提及;三是附帶說明有關情況,如調查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情況,主體中沒有提及,需在末尾加以說明;四是有附帶材料需要加以說明的,如一些典型材料、專題報告、統計圖表等。無論采用哪種形式,都必須簡潔有力,切忌拖泥帶水,畫蛇添足。
3落款
為了對調查的內容負責,最后在正文的右下角寫上作者名稱和成文時間。如已在標題下面寫明,此處可某某略。
(十九)調查報告的寫作要求
1.深入調查,占有材料是寫好調查報告的基礎。調查報告是用事實說明道理的,而事實是客觀存在的,有些事實對于寫作者來說可能知之甚少或一無所知,只有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詳盡的占有材料,寫作者才能對事物的本質有所了解、有所掌握;才能進行分析;才有寫作的資本。因此,寫作前一定要做好調查,詳盡的占有材料。
2.認真分析,把握事物的本質特征是寫好調查報告的前提。搜集材料時難免菁蕪并存,紛繁復雜,寫作時要對材料經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判斷、歸納、綜合,才能分清現象與本質,真實與虛假,從而找出事物的內在聯系和發展變化規律,把握本質,引出正確的結論。這樣的調查報告才能發揮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