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學習科學發展觀心得體會
3、強化質量意識,堅持把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作為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辦案質量是檢察工作的生命線,是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的具體體現。執法不規范,就會使辦案質量不高,辦案質量不高,也就談不上執法公正,就會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強化質量意識,要明確和重申“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和各項辦案紀律,克服單純追訴、先入為主的執法理念,堅持打擊與保護并重、懲治犯罪與保障并重、執行實體法與執行程序法并重。強化質量意識,就是要把案件質量作為檢察工作的生命線,樹立正確的質量觀,使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結果上正確,實體上正義,程序上合法,社會反映良好,辦成經得起法律檢驗、經得起證據檢驗、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強化質量意識,要加強制度建設,從執法觀念、工作原則、辦案紀律、辦案責任等方面進一步規范辦案工作,建立和完善保證辦案質量的長效機制。要突出重點,狠抓薄弱環節,為實現檢察工作整體質量的提高和有力促進執法公正打牢基礎。
(三)牢固樹立打擊是最直接有效服務理念。檢察機關落實科學發展觀,就應牢牢把握自身的憲法地位,深入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堅持以業務工作為中心,按照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總體要求,要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突出打擊重點,加大打擊力度,提高打擊時效,為促進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履行打擊刑事犯罪、打擊經濟犯罪和查辦職務犯罪職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安全、祥和的社會環境。重點抓好“三個著力點”。
1、認真抓好懲防犯罪著力點,努力創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環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環境是社會穩定的具體體現,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證。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嚴懲各種刑事犯罪,促進社會治安的進一步好轉。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嚴重影響百姓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要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有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檢察職能,運用檢察建議和抗訴手段,為蒙冤受屈的人民群眾伸張正義、討回公道,保護人民群眾的訴訟平等權利。檢察機關自身在執法辦案中,更要堅持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檢察機關在為優化治安環境,加大打擊力度,嚴格辦案質量的同時,還要根據黨委和政府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什么犯罪突出,就打擊什么犯罪,絕不手軟。要積極排查化解矛盾,認真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切實履行對社會的承諾。辦理每一件案件,操作每一個執法環節都不能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不能侵犯人民群眾的權利。特別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訴訟審判案件,要認真對待,指派專人,實施全程監督,避免涉法上訪案件發生。同時,要主動為政府分憂,多做勸解和化解矛盾的工作,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創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2、認真抓好懲防職務犯罪著力點,努力創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要重點查辦發生在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職務犯罪,徇私舞弊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犯罪,商業賄賂犯罪,以及負有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的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犯罪。同時,還要積極構建懲防職務犯罪體系,建立長效機制,把監督重點放在金融機構和行政事業收費單位上,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召開聯系點協調會議,堅持送法上門,幫助建立和完美內部管理規章,堵塞管理漏洞,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督,警鐘常鳴,做到打防并重。
3、認真抓好訴訟監督著力點,努力創造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這就要求進一步增強法律監督意識,強化監督措施,增強監督實效。要針對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使監督“端口”前移,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保障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統一正確實施,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
二、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實現“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對檢察工作來說,堅持“以人為本”,就是既要注重干警隊伍自身的發展和素質的提高,又要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執法為民”,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切實做到“理解人、尊重人、依靠人、為了人、塑造人”,全面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切實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從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出發改進檢察工作。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檢察人員的執法思想,引導全體檢察干警不斷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堅持對法律負責與對黨、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落實好執法公正、一心為民的政法工作指導方針。樹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利益重于一切,人民利益急于一切”的執法思想,從根本上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在各項檢察工作、各個執法環節,都要細心研究人民群眾的利益,關心人民群眾的疾苦,體察人民群眾的情緒,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堅持用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這一根本標準監督和檢驗檢察人員執法行為、執法水平和執法效果,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應重點樹立“四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