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精選3篇)
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有關規定,本著雙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為了保護雙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鋼管、扣件、絲杠等租賃物品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在使用期間不得轉借、轉租或將租賃物品變賣、抵押,如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和租金外,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違約物品價值的3倍的違約金。
第二條計費標準:租賃費自乙方提貨日開始計費,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計費。甲乙雙方進出庫物品,以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的單據為準。
第三條租賃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運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物品損壞、清理不潔、有雜物,雙方一律不發或不收,扣件出現裂縫、缺柱、少帽、擰不動的,絲杠扣件螺絲未抹油的不發或不收,乙方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維修保養,送回與提貨原樣。
第五條租賃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按市場價格賠償,賠償款付清時停止收取租賃費,賠償款未付清繼續收取租賃費。
第六條租賃費:架管每米每天元,扣件每套每天元,絲杠每支每天元。
第七條、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絲杠每支元。
第八條租賃數量:甲乙雙方不簽訂租賃數量,甲方不承擔乙方因租賃工具的提貨時間和租賃數量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九條租賃費每月一結,次月一日為上月結算日,一周內付清,否則向甲方每次賠償違約金元人民幣。貨物交回,租賃費結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條乙方經理負責人、材料員身份證復印件擔保。
第十一條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按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詳細表 租賃內容
租賃標準
缺損賠償標準
鋼管規格表80-100
(二)乙方提貨或退貨時均應按以上規格表執行。
(三)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立即提交一份鋼管規格及使用時間要案表,甲方應盡量按照乙方的要求供應,如確實無法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租借的鋼管、扣件及各種配件由甲方指定地點提供或退貨(限島內),租賃總量及時間以發貨單為準(每噸按260米計算)乙方在開始領物前應按照標準交納押金。押金在最后一次結算時可抵扣租金,多還少補。
(五)乙方提貨或歸還時應承擔運輸及裝卸費用(裝、卸費每噸各5元),并按規格堆放使雙方及時清點驗收。
(六)租費每月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乙方應在次月五日前結算當月租賃費用,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以交押金作為違約金處理。
2、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轉租給第三者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乙方如有以上行為,除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同時有權將乙方承建工地上的任何貨物收回作為抵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歸還時,應按規格、數量歸還(以發貨單)為準,供方材料不得截斷,否則按鋼管長截短原則,截斷部分每米按五元罰款,截斷一米以下按一米計算。
4、乙方在提貨時必須當場驗貨,如發現質量,規格不合要求的應當場退換,否則視為符合要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本合同與乙方簽收發貨單構成合同整體,簽訂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爭議由違約方負經濟、法律責任,因履行本合同所引發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由出租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處理,并由違約方承擔對方因本次訴訟所支付的一切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九)擔保方應督促乙方履行所有合同條款,擔保方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提供擔保,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擔保方愿意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擔保方應向甲方提供工商執照復印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十)乙方指定領料人(附身份證復印件): 負責辦理提貨或退貨手續,該領料人也可對甲方提供的《發貨單》進行核對并簽名確認;同時,該領料人有權對本合同項下的租賃費用問題與甲方進行結算,其簽字字樣為 或有效印章為
(十一)材料還清,租賃費用結算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擔保方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公司鋼管扣件租賃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建材物資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樓層架管 米,扣件 套(詳《租賃材料收發明細表》),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賃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賃物資當日開始計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貨當日計算租金。
四、租金價格標準為:鋼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個每天 元。從乙方收到甲方租賃物資的當日起計算租金,以甲乙雙方簽字的《租賃材料收發明細表》為準,租金按季度結算,稅金由乙方承擔,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違約金。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資的原樣和長度,乙方擅自改變物資的原樣、長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租賃物資丟失和損壞,在租賃期滿乙方退還甲方材料時,達不到甲方交與乙方時的原樣、長度、質量,乙方則必須賠償甲方損失。
六、上下車費和運輸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七、租用時請甲、乙雙方監尺記錄,并檢查材料質量,不符合質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則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退還租賃材料時,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規定的賠償價格賠償,并在給付租金時一并付給甲方。
九、乙方退還完租賃材料給甲方,乙方在30天內辦清結算并
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給甲方,則視為違約。違約金按租金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貨人 ,乙方委托財務結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發貨人 ,甲方委托財務結算人 .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
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
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