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電話業務擔保合同(通用3篇)
住宅電話業務擔保合同 篇1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電話業務擔保合同 篇2
甲方乙方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年月日甲方乙方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導游證號碼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年度旅游線路的導游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導游任務的詳細情況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游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游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游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游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游任務的勞動報酬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注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住宅電話業務擔保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本著公平、互利、誠實、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工商執照的業務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二、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登記管理條例》等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代理程序,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業務。
2.乙方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實、合法的資料基礎上,乙方業務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代理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金額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
2.甲方按規定就所提供資料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代理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甲方的責任。但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特別約定事項
四、業務收費:
經甲乙雙方商定,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壹仟元(大寫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現金。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或終止履行本協議,并追究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當承擔他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對本協議具體內容的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向兩方以外透露本協議有關條款。
3.本協議合作期屆滿,合作關系終止,但不影響本協議中約定的有關責任以及雙方未盡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和相應的追償權。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如在代理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六、本約定書經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代表:
聯系人:聯系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