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人員崗位職責(通用3篇)
評價人員崗位職責 篇1
職責描述:
1、從事職業衛生評價企業現場調查、采樣或現場檢測;
2、負責職業衛生評價技術指導、現場技術指導;
3、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編寫、組織專家評審等內容;
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年齡男40周歲、女35周歲以下;
2、本科及以上專業:預防醫學、暖通工程、公共衛生、材料、環境、化工等相關專業;
3、熟悉相關的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熟悉職業衛生評價工作,包括企業現場調查、采樣或現場檢測、報告編寫、組織專家評審等內容;
4、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良好的表達和溝通能力;
5、具有醫學、化學或工程類等相關專業背景,或有從業經歷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格證者優先考慮。
評價人員崗位職責 篇2
1、從事職業衛生評價企業現場調查、采樣或現場檢測;
2、負責職業衛生評價技術指導、現場技術指導;
3、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編寫、組織專家評審等內容;
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評價人員崗位職責 篇3
崗位職責:
1、獨立完成電磁輻射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
2、在項目進行過程中與客戶進行溝通;
3、與各級環保主管部門進行溝通;
4、負責辦事處的其它工作。
崗位要求:
1、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
2、具有較強的計劃性和實際執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