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管理協議(精選3篇)
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管理協議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系一家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為消費者廣為認可的零售企業,在零售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甲方有意將對 有限公司的管理委托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托接受管理。
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托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 有限公司為從事零售為主營的企業。為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托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托,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盡快步入正常軌道,并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托事項范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藥品信息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對受托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按《公司組建協議》的要求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托范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托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托范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暫定 年,自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鑒于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托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取: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XX萬元人民幣的委托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凈利潤的50%作為委托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托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為:
(1)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0%(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1%作為委托管理費用;
(2)凈資產收益率在10%-15%(含)范圍內,超過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3)凈資產收益率在15%-20%(含)范圍內,超過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4)凈資產收益率在20%-35%(含)范圍內,超過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5)凈資產收益率在35%,超過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托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 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簽于
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華亭正宇、成宇公司經營管理,經___年___月___日全體股東協商并征得承包人乙方同意,將公司承包給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承包費:每年稅后肆佰貳拾萬元整(420萬元)。
二、承包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承包期五年,承包期滿,在同等承包條件下原承包人有優先承包權。
三、承包期間承包費支付:承包費按年支付,每年分兩次付清,具體每年三月一日支付50%計210萬元,八月一日支付50%計210萬元。
四、承包期間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分五年付清,每年12月30日前付給股東計每年元。
五、其他事宜:
1、乙方承包期間,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其他股東再不能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任何經營管理。
2、乙方承包期間,原股東會制定的財務人事制度廢除,財務方面除應法定計提費用外,其他財務費用由乙方自主按排,人事管理由乙方聘用。
3、乙方承包期間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或停產,乙方可提交股東會商議解決。
4、乙方承包期間應按時付清股東會規定應付股東承包費及未分配利潤,否則按每日3‰計取滯納金。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股東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簽字后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日期:
有限責任公司委托管理協議 篇3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變更公司登記事項,并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條原為:“_____________”。
現修改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條原為:“_____________”。
現修改為:“_____________”。
股東蓋章或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
1、本范本適用于有限公司(非國有獨資)的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項或內容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經股東簽署的整份章程。
2、“登記事項”系指《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_____條規定的事項,如經營范圍等。
3、應將修改前后的整條條文內容完整寫出,不得只摘寫條文中部分內容。
4、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簽名。股東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在簽名處蓋上單位印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簽字筆或墨水筆,不得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5、轉讓出資變更股東的,應由變更后持有股權的股東蓋章或簽名。
6、文件簽署后應在規定有效期內(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為_______日內,變更住所為遷入新住所前,增資為股款繳足_______日內,變更股東為股東發生變動_______日內,減資、合并、分立為_______日后)提交登記機關,逾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