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精選3篇)
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 篇1
編號:_________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委托人(配偶):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貸款帳號:_________ 儲蓄代扣卡號:_________ 銀行自營資金住房貸款帳號: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號:_________ 單位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 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 單位按月住房補貼帳號:_________ 個人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被委托人: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支行(以下稱丙方)甲方和乙方提供經單位簽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資金申請書》,委托丙方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關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職工委托銀行按月提取住房資金用以償還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以下合稱住房資金),并將資金劃入甲方代扣賬戶內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甲方和乙方在簽署本委托書時已仔細核對并確認填寫的內容無誤,已知悉委托提取住房資金的相關規定,并與丙方達成本協議:
1.甲方當月還款(不含提前還款和擔保公司代償還款)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丙方按照《關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職工委托銀行按月提取住房資金用以償還貸款的有關規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的資金并劃入甲方代扣賬戶。
2.丙方在甲方足額償還當月貸款本息后,根據甲方當月還款金額進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余額大于按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金額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余額小于按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資金賬戶保留壹元后的余額提取,不足部分甲方應及時補齊,否則造成代扣還款失敗,按逾期處理。
3.提取住房資金順序依次為:甲方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乙方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甲方住房公積金、乙方住房公積金。前一順序賬戶內資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順序賬戶內的資金。以上各賬戶劃款后至少應保留壹元余額。
4.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后,首次提取時生效,在提取住房資金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全部注銷后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自愿終止本協議書時,應到丙方辦理終止手續。
5.甲方或乙方單位變動、夫妻關系變動、住房資金賬戶變動或代扣賬戶變動時,甲方和乙方應及時到丙方辦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書》終止,并重新申請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擔。
6.本協議生效期間甲方按月還款憑證不能作為住房資金還貸提取憑證使用,不能辦理柜臺提取。
7.甲方提前償還的貸款部分或由擔保公司代為償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到柜臺辦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應及時通知單位本協議的簽訂和終止,保證單位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繳存網點領取委托提取住房資金憑證。
9.由于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金額存在不確定因素,甲方應于每月代扣還款日之前查詢代扣卡內的余額,并在代扣卡內存入足夠的資金以確保按月足額歸還貸款,代扣卡內余額不足造成的貸款逾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10.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如期劃款時,甲方和乙方有權到丙方投訴,丙方必須認真辦理,并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和解決。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證、貸款帳號、住房資金帳號、代扣卡號或其他原因造成劃款失敗,由甲方和乙方承擔責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劃款失敗,丙方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帳務調整。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訴十個工作日內未能予以答復和解決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1
1.甲方和乙方必須用正楷填寫相關內容,字跡必須端正清晰;甲方和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的相關材料及簽章均屬真實。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和一切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擔。1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 篇2
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書
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委托人(配偶):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貸款帳號:_________
儲蓄代扣卡號:_________
銀行自營資金住房貸款帳號: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號:_________
單位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
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
單位按月住房補貼帳號:_________
個人住房公積金帳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被委托人: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支行(以下稱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經單位簽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資金申請書》,委托丙方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關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職工委托銀行按月提取住房資金用以償還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以下合稱住房資金),并將資金劃入甲方代扣賬戶內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甲方和乙方在簽署本委托書時已仔細核對并確認填寫的內容無誤,已知悉委托提取住房資金的相關規定,并與丙方達成本協議:
1.甲方當月還款(不含提前還款和擔保公司代償還款)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丙方按照《關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職工委托銀行按月提取住房資金用以償還貸款的有關規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的資金并劃入甲方代扣賬戶。
2.丙方在甲方足額償還當月貸款本息后,根據甲方當月還款金額進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余額大于按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金額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余額小于按月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資金賬戶保留壹元后的余額提取,不足部分甲方應及時補齊,否則造成代扣還款失敗,按逾期處理。
3.提取住房資金順序依次為:甲方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乙方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甲方住房公積金、乙方住房公積金。前一順序賬戶內資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順序賬戶內的資金。以上各賬戶劃款后至少應保留壹元余額。
4.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后,首次提取時生效,在提取住房資金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資金賬戶全部注銷后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自愿終止本協議書時,應到丙方辦理終止手續。
5.甲方或乙方單位變動、夫妻關系變動、住房資金賬戶變動或代扣賬戶變動時,甲方和乙方應及時到丙方辦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書》終止,并重新申請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擔。
6.本協議生效期間甲方按月還款憑證不能作為住房資金還貸提取憑證使用,不能辦理柜臺提取。
7.甲方提前償還的貸款部分或由擔保公司代為償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到柜臺辦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應及時通知單位本協議的簽訂和終止,保證單位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繳存網點領取委托提取住房資金憑證。
9.由于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金額存在不確定因素,甲方應于每月代扣還款日之前查詢代扣卡內的余額,并在代扣卡內存入足夠的資金以確保按月足額歸還貸款,代扣卡內余額不足造成的貸款逾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10.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如期劃款時,甲方和乙方有權到丙方投訴,丙方必須認真辦理,并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和解決。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證、貸款帳號、住房資金帳號、代扣卡號或其他原因造成劃款失敗,由甲方和乙方承擔責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劃款失敗,丙方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帳務調整。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訴十個工作日內未能予以答復和解決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委托提取住房資金協議 篇3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資金擔保協議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第一條 丙方愿意就甲,乙簽訂的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本保證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以期望做到:甲方在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戶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三條 甲方將其持有的原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 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戶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戶事宜。
第五條 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必須把乙方交納的因股權過戶產生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順利從甲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款項并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協議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資金擔保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或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其他方,三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后,協議三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各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三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協議—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