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委托銷售合同(通用3篇)
房地產項目委托銷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銷售“房地產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在委托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并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8、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數據、書面資料及價格必須簽字后,乙方方可執行。
9、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10、保證于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1、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2、為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甲方同意負責乙方部門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及銷售部人員工資。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2、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制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于市場價格。
6、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銷售價格嚴格執行乙方呈報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
7、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范本執行,超出范本范圍內的條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指定的收款處及帳戶。
8、負責客戶的售后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
9、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負責公司銷售部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銷售部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后,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價以乙方呈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為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范圍的優惠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托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并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費用。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于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后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
第二階段:于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并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__%。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兩個月的策劃費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如后期如需繼續進行廣告策劃,另行簽署廣告代理合同。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___%收取,并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以實際成交額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__(甲方財務應當將所有交款收據提供給乙方一份)
2、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必須結算;若甲方不予辦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所欠款的0.3%,違約金以天計算。
四、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雙方中的任一方發生違法行為或者違約行為,該行為給對方帶來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六、合同的附件:
由乙方呈甲方批準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于雙方法人(負責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委托銷售合同 篇2
鑒于: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征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托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
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
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項目委托銷售合同 篇3
協議簽訂日: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第一條 總則
1.1序言
一個成功的房地產項目,應該具有專業的策劃、銷售和物業管理等綜合因素(含商業的租售管理)。為整合 項目資源,促進項目成功運作,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營銷代理該項目的有關事項,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1.2甲方聲明并保證
甲方茲聲明并保證: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該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甲方具備完善的項目開發資格,并為本項目的成功給予乙方全力的支持。
1.3乙方聲明并保證
乙方茲聲明并保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范圍內提供專業化運營服務,并以全部的經營努力和誠意履行本協議。
1.4 定義
本協議中部分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1.4.1【項目營銷代理】系甲方將該項目委托給乙方,乙方提供該地產項目定位(含業態規劃等)、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一系列服務。各個環節相互連貫,缺一不可,并在每一環節中以提高整個項目的價值為主要目的,強調提升項目開發價值的手段和空間。
1.4.2【正式開盤日】系指甲方具備以下條件下的項目開盤日期:
已辦妥該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項目售樓接待中心、樣板房已能正式啟用;已具備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它正式開盤的條件;在完成本條款所述準備工作后,以第一個報紙廣告發布日或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時間為正式開盤日。
1.4.3【銷售保底價格】系指雙方根據開發投資分析及市場情況,分階段確定的項目銷售保底價格。分段確定的銷售保底價格必須確保項目總體銷售額實現。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可根據各階段的具體推廣和銷售情況提議實際銷售價格及階段性漲幅,執行前應報甲方確認,乙方在非特殊情況下不得低于保底價格銷售。經雙方確認銷售價格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具備合同約束力。 該項目的階段性銷售保底價格計劃必須與此價格條件下該項目的相應開發實施標準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生效,雙方以簽署有關備忘錄的形式對此進行明確。
1.4.5【 項目的宣傳推廣費用】系指:報紙、電視、廣播等媒介廣告的制作及發布 展銷會促銷活動
(活動中用于獎勵或優惠的費用除外)的組織、建筑渲染制作、導示系統設置及工地氣氛營造、路牌廣告等。宣傳推廣費用應控制在項目預計總銷售的2%以內(視市場實際情況可由乙方提出宣傳推廣預算的增減方案,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審定和確定廣告商,并負責審定和支付宣傳推廣費用。
1.4.6【交房】系每期房屋經過竣工驗收,開發商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將房屋交付業主的日期。
14.7【月】系指公歷月;“季”系指起始日期后三(3)個月為第一季,以此類推。
1.4.8【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個月為第一年,以此類推。
1.4.9【傭金】系指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報酬。
1.4.10本協議所用貨幣名稱為“人民幣”。
第二條 合作項目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發展商名稱:
地理位置:
項目性質:
建筑結構:
其中本合同給定代理銷售建筑面積(套內)約 平方米。
2.2合作標的(委托代理事務)
2.2.1項目前期營銷策劃;
2.2.2項目銷售代理。具體以房管部門實測的產權面積為準。
2.3合作期限
合作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約定銷售目標任務的 %時截止。如因甲方的工程進度延誤和項目的各種證照辦理時間延誤,以及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在合同范圍規定內的營銷計劃不按時和按量批準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影響乙方銷售工作按期完成的,銷售期限順延。
2.4合作內容及目標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下述內容委托乙方:
2.4.1營銷策劃板塊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報告(項目定位、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
2.4.2銷售代理板塊
2.4.2.1本物業銷售均價(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大寫:人民幣,執行均價參照開盤前同質樓盤的市場均價確定;單套(鋪)執行單價由乙方根據銷售均價和單套(鋪)特點靈活定價;價格方案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2.4.2.2在雙方約定時間內,按照約定的相應標準銷售項目可售面積的為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任務。(總銷售金額、銷售價格體系以具體進度計劃指標在策劃方案中明確,并需經雙方確認執行,并可在具體合作過程中根據市場情況協商調整)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內容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獨家營銷代理商,并授權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3.1項目前期策劃工作
由乙方圍繞項目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并完成以下報告:
● 項目定位報告
●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 住宅銷售
3.2項目銷售代理工作 ● 商業租售管理建議
●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乙雙方就項目設計整改意見達成一致且營銷方案正式通后,乙 方全權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
● 負責成立項目銷售小組,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 依照已定的每期推廣銷售計劃執行銷售任務。
● 提供項目定價方案,包括優惠辦法、付款方式等。
● 設計項目銷售資料,如銷售說明書、海報、戶外廣告牌、電視廣告片、模型等,費用由甲方承
擔。
● 籌備展銷會及公開發售活動,費用由甲方承擔。
● 展銷會期間指導布置會場及派駐業務員在售樓部負責接待訪客及銷售工作。
● 負責管理售樓部,長期派駐營銷隊伍在售樓部銷售工作,派駐團隊不低于 人(含銷售主管),
銷售團隊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 代表甲方與買家簽訂(認購書),協助甲方收取購房訂金。
● 協助甲方與買家辦理簽約手續并向甲方交付訂金。
● 協助甲方辦理按揭手續。
第四條 合作費用及結算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營銷代理費用包括:
4.1項目前期費用
銷售與招商前期費用共計 萬(人民幣: 萬圓整)。該費用在乙方完成以下項目時支付: ●項目定位報告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4.2銷售代理傭金
4.2.1銷售代理傭金計提
計提比例為乙方代理范圍內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房款總金額的 %(本條所指房款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補充協議規定收取的購房款)。
4.2.1.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銷售人員簽訂,甲方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復核,并由甲方代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后方可生效。
4.2.1.2本合同約定標準計提相應代理傭金。
4.2.2關于涉及退房的傭金處理
4.2.2.1如因甲方原因(如工程質量、工期、手續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仍以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方式及比率計提相應銷售代理傭金。
4.2.2.2如因客戶原因(如沒有能力繼續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按規定收取客戶違約金或不退定金,此違約金或不退的定金,甲、乙雙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該筆買賣合同之銷售代理傭金。
4.2.2.3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銷售政策亂承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應退還該合同已提取代理傭金:如因退房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支付該筆《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收到房款的2%的違約金。
4.2.2.4如因第三方原因(如國家相關政策、銀行貸款審批等因素)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不再提取退房的銷售代理傭金,但涉及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銷售成果應視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4.2.3關于涉及購房優惠的傭金處理
甲方如給予了購房戶銷售政策之外的優惠,其有關該合同的銷售代理傭金扔按合同銷售價格計提。
4.3關于溢價銷售獎勵
4.3.1甲乙雙方在提交營銷策劃報告之時共同確定項目銷售底價(該底價根據戶型、樓層等因素具體確定)。對通過乙方合理的策劃和運營,打造出該項目良好的商業前景及氛圍,導致該項目住宅(商鋪)售價升值,超出雙方確定的住宅(商鋪)銷售底價部分,乙方則提取超額部分的 %作為銷售獎勵。此筆費用按每套范圍分別計提,與銷售傭金同步進行結算,并于結算日五日內支付。
4.3.2乙方在對甲方物業進行溢價銷售時,不能超過當期價格的最高限價,該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狀況予以調整。
4.3.3乙方銷售低于底價的房屋,如經甲方同意降價,則按底價結算傭金;如未經甲方同意降價,則乙方承擔甲方降價損失的 %。
4.4關于銷售進度
4.4.1根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暫定三個主要考核節點,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進度計劃對乙方銷售業績進行月度監督。
第一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二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三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4.4.2銷售進度考核中,遇到春節則銷售期限順延一個月;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銷售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銷售期限也相應順延。
4.5關于代理傭金的確認及結算
4.5.1銷售代理傭金每月計提一次。每月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節假日順延。其中當月銷售代理傭金的計提標準按已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總房款的 %提取;溢價銷售獎勵全額結算。
4.5.2如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項時(即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任務量、銷售均價均按時完成),剩余 %的代理傭金在乙方完成本協議4.4約定的節點考核后,甲方按4.5.3款約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4.5.3乙方每月號前將上月的“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交付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內在“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上簽署意見并交付乙方,并于簽署意見后3日內與乙方結算相應的代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如甲方在收到“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后沒有在“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上簽署意見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形式的書面意見回復乙方,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傭金結算確認書”。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權利
5.1.1對乙方相關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提出要求。
5.1.2有權隨時了解乙方開展工作的狀況和進度,提出要求。
5.1.3對違反協議或對乙方單方有利的事項,有權拒絕執行。
5.1.4可對協議提出書面修改意見,供雙方協商以完善雙方的合作。
5.2義務
5.2.1
5.2.2在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合法的該宗土地使用權屬文件及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證明其真實性的甲方公章)。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根據辦理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項合法手續及文件(復印件加蓋證明其真實性的甲方公章),并為有關手續或文件的辦理,以及對該項目開發過程和進度的影響負完全責任。
注:甲方保證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若業主的物業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因開發手續產權問題等原因出現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
5.2.3乙方提出的有關營銷方案及其他需要甲方確認或回復的書面材料,甲方收到后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回復。除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如超出3個工作日而未回復,視為甲方同意。
5.2.4負責在該項目正式開盤以前,辦妥本項目銷售所必需的相關批準文件和手續,并落實為客戶辦理相關的銀行按揭購房事宜及商品房備案手續。
5.2.5按雙方已確定的營銷方案高效率地組織工程實施,保證進度、保證工期,保證該項目按國家規定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房,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
的質量標準(該質量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合格或合格以上標準),保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購房者辦理房屋產權證,以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信譽及利益。
5.2.6甲方提供現有銷售大廳及辦公設備供乙方使用。負責銷售中心的建設與裝修及布置,提供完整的房屋銷售場所、樣板意境區、項目模型、售樓資料、環境包裝。辦公設備:電話3部,電腦2臺(配套包月不定時網絡設備);復印機、打印機各1臺;以上所有設備、設施的耗材費、使用費用及辦公區內的水、電等辦公費用由甲方承擔。
5.2.7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用印及購房者預交的購房定金、房款等費用的收取。
5.2.8
5.2.9負責銷售接待中心的保安工作及保安人員費用。
5.2.10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為營銷代理工作提供相關資料;盡一切力量配合乙方,使項目策劃、銷售、得以順利進行。
5.2.11按國家法規政策要求,及時落實物業管理方案。
5.2.12在委托期內,遇向客戶交房,甲方及甲方所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積極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履行為客戶交房義務,以免對乙方的銷售工作構成影響。
5.2.13就本合同所委托事項,向乙方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書。
5.2.14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比例向乙方支付策劃、銷售代理傭金和溢價銷售獎勵。
5.2.15根據客戶合理要求,經甲方同意所作出的必須變更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16甲方對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完全的保密責任,其保密期限為永久。乙方的商業秘密是指:甲方知曉、且乙方未正式公開的有關乙方的重要信息。
5.2.17甲方對其因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索賠、要求行為、責任和法律程序負責。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權利
6.1.1按本協議有關約定向甲方收取前期費用、銷售代理傭金及本協議所約定的銷售溢價部分獎勵金額的提取。
6.1.2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資料的配合。
6.2義務
6.2.1按照甲方的需要,負責制定該樓盤策劃、銷售代理方案;建立強有力的團隊,實施銷售代理等工作。在營銷工作中,乙方均以重慶市大澤置業代理有限公司名義進行推廣。
6.2.2執行經甲方確認的廣告宣傳計劃,按計劃統一安排使用宣傳推廣費用。
6.2.3
6.2.4乙方須按照甲方的業務要求忠實地在委托權限內辦理委托事務,不得擅自變更甲方的業務要求,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開展工作。
6.2.5乙方提供的所有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6.2.6銷售代理工作
6.2.6.1在協議期內,乙方應指派效益。并負擔其工資、獎金、福利等。
6.2.6.2制訂開盤計劃,并于計劃規定的時間開始執行。
6.2.6.3統一管理雙方在銷售現場的工作人員,并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使之符合樓盤形象。
6.2.6.4負擔現場銷售接待中心的電話、飲用水費用。
6.2.6.5負責收取購房戶購房所需的一切資料,負責收取購房戶應交以及為其辦理所有權證所需的全部資料,協助催收購房戶應交的房款及有關各項費用。
6.2.7其他
6.2.7.2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供《工作總結、計劃》、《銷售月報表》。
6.2.7.3乙方應盡全力完成住宅(商鋪)銷售,提出系統的銷售策略建議,并對銷售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
6.2.7.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之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未經甲方書面指定的第三方。
6.2.8根據甲方的要求或認為有必要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代理事務的處理及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可能的結果。本合同終止時,書面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和結果。
6.2.9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完全的保密責任。其保密期限為永久。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乙方知曉、且甲方未正式公開的有關甲方的重要信息。
6.3.0乙方對其因違反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索賠、要求行為、責任和法律程序負責。
第七條 雙方的聲明和保證
除雙方在本協議內所作的其他聲明和保證外,每一方向另一方聲名如下:
7.1享有充分的權利和授權簽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并已為此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和公司批準。
7.2本協議構成合法、有效的義務,且該義務對雙方均具有強制約束力。
7.3 甲方須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工程實施的優良品質、否則,由甲方為此承擔相應責任。
7.4乙方保證對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標準程序進行銷售,誠實經營,絕不搞坑蒙拐騙,不做任何損壞甲方企業形象的事,否則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和協議終止
8.1違約責任
8.1.1甲、乙雙方均保證,如因單方違反本協議中各項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除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1.2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傭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項萬分之5滯納金,逾期10天未支付時,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如甲方要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則合同繼續履行,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百分之十的違約金。若乙方連續二個節點未完成甲方委托的任務,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協議范圍內合作關系。
8.1.3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收取購房預訂金、定金、房款及違約金款項。若乙方擅自收取上述款項,應由乙方向甲方退還(交納)所有收取的款項,并承擔實際收取的上述款項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8.1.4本合同簽訂后,如無本合同約定的單方終止合同的情形出現,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終止合同,否則應當給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
8.1.5若因甲方開發資質在申辦過程所導致該合同不能履行,則按該合同8.1.4款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甲方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履行該合同義務同樣有效)。
8.2協議終止的權利
8.2.1倘若發生以以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協議:
● 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其義務長達六(6)個月。
● 由于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致使本協議的執行已在任何實質方面失去實際的商業可行性。
● 本協議合作期限約定責任結束。
8.2.2倘若發生以下任何事件,任何一方均可單方終止本協議。
8.2.2.1甲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終止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 乙方不按協議規定履行其職責或義務,并且當乙方收到甲方要求其限期履行職責的書面通知后
三十(30)天內,仍不改正的情況下。
8.2.2.2乙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終止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 依本協議約定甲方不按期提供相關資料,并且在乙方發出缺陷清單后三十(30)日內,仍未補齊。
● 甲方不執行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拖延支付相關費用達20日。
● 乙方向甲方遞交營銷方案及重要工作函件7日內未得到答復。
8.2.2.3甲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終止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 依本協議約定乙方連續兩個節點均未完成任務。
●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客戶亂承諾,導致客戶投訴,經甲方指正后仍不予糾正,累計達
三次,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外,甲方可終止本合同。
●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自身責任(包括亂承諾)導致訴訟糾紛,由乙方完成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及敗訴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名譽的損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擔。
8.3協議期限屆滿
倘若甲方與乙方協議期限屆滿后繼續委托他方代理,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權,相關協議另行協商制定。
8.4協議的終止
在本協議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協議,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協議后的有關事宜,并按本協議第8.5條結清與本協議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協議一旦終止,雙方的合作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8.5協議終止時的手續
8.5.1按照本協議規定提前終止協議,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雙方對已履行部分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8.5.2當協議屆滿或終止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8.5.2.1乙方應立即將持有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客戶資料或其他文件交還給甲方。
8.5.2.2按照本協議規定,甲方應于終止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將傭金(按第四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8.6協議的變更
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附則
9.1甲、乙雙方向對方發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應具備以下的形式為有效
9.1.1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9.1.2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的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傳真文本。
9.1.3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收、簽發或簽署意見的文本、方案、函件、圖件等文本(原件)。(甲方授權 ),(乙方授權 )
9.2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的以下方式為有效交付
9.2.1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簽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為簽收代表;乙方指定 為簽收代表)。
9.2.2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接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傳真號
為 ;乙方指定的傳真號為: )。
9.2.3甲、乙雙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傳真機號發生變化,應在變化前的三個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9.3“全程營銷代理商”名義。
9.4 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根據需要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份事項(僅限市調、廣告、方案)委托給第三方專業公司。
9.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7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各執兩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律師:
經辦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日 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律師: 經辦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