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精選12篇)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五章?燃氣設施建設、維護和更新
第六章?供氣安全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違約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第十三章?附則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十五章?附件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規范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_____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_____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于輸送燃氣的干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干、次干道路_____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_____;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并向社會公布。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范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范圍圖示)
3.5?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范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并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占土地為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征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并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_____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并承擔_____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咨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范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并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_____
8.1?批準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_____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準。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采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表并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_____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于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后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于非違約方作為或_____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并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于接到異議后____日內重新核實情況,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于由于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于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12.2?_____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_____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簽署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_____庭或法庭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_____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技術規范和要求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_____(注:應包括但不限于,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
附件九、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標準?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年?月?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公章)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
第一章 總則
1.1 為了規范_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
1.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3 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 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 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 燃氣管網設施:指用于輸送燃氣的干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 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 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干、次干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 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泄漏等。
2.11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并向社會公布。
3.2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范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 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南至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3.5 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范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并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 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 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 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占土地為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 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 燃氣設施征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 供氣安全
6.1 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 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 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并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 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
6.5 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 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咨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 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范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并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 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 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 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 收費
8.1 批準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準。
8.2 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采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表并結算燃氣費。
8.3 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 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 權利和義務
9.1 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 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 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 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于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 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 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后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 違約
10.1 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于非違約方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 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并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 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后_____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于接到異議后_________日內重新核實情況,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12.1 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于由于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于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 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 附則
13.1 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簽署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的程序。
13.2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 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 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 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技術規范和要求
附件六、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3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五章?燃氣設施建設、維護和更新
第六章?供氣安全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違約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第十三章?附則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十五章?附件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規范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_____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_____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于輸送燃氣的干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干、次干道路_____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_____;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并向社會公布。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范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范圍圖示)
3.5?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范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并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占土地為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征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并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_____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并承擔_____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咨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范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并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_____
8.1?批準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_____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準。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采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表并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_____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于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后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于非違約方作為或_____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并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于接到異議后____日內重新核實情況,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于由于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于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12.2?_____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_____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簽署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_____庭或法庭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_____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技術規范和要求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_____(注:應包括但不限于,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
附件九、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標準?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年?月?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公章)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4
一線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書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規范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于輸送燃氣的干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干、次干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并向社會公布。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后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范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3.5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范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并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占土地為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征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并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
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咨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范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并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收費
8.1批準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準。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采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表并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于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后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于非違約方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并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于接到異議后____日內重新核實情況,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于由于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于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簽署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5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1.1 為了規范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3 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 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 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 燃氣管網設施:指用于輸送燃氣的干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 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 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干、次干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 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泄漏等。
2.11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并向社會公布。
3.2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后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范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 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范圍圖示)
3.5 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范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并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 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 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 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占土地為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 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 燃氣設施征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 供氣安全
6.1 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 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 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并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 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
6.5 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 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咨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 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范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并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 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 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 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 收費
8.1 批準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準。
8.2 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采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表并結算燃氣費。
8.3 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 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 權利和義務
9.1 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 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 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 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于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 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 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后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 違約
10.1 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于非違約方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 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并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 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于接到異議后____日內重新核實情況,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12.1 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于由于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于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 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 附則
13.1 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簽署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的程序。
13.2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 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 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 附件
附件一 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 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 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 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 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 技術規范和要求
附件七 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 保險(注:應包括但不限于,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
附件九 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 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 安全管理標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
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
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
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
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
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
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
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
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
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
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為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并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為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涂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后,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并答復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后,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并由開單組沖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范
(1)收爭員操作規范
(2)理貨員操作規范
(3)服務臺(寄包臺)操作規范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范
2、門店工作規范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范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范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范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范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范
3、門店管理技術規范
(1)時段檢核技術規范
(2)商品配制技術規范
(3)商品陳列技術規范
(4)POP促銷技術規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范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范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甲方:
乙方:
日期: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8
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
(示范文本)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第四章?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第五章?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第六章?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第七章?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第十章?供熱價格
第十一章?供熱安全
第十二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三章?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第十五章?供熱質量和服務
第十六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章?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第十八章?法律責任
第十九章?協議的變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101?為規范?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沒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和?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10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_____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儀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_____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_____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_____,收取合理費用。
702?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_____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供熱價格
1001?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供熱安全
1101?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岡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廠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1602?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_____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
乙方承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
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_____、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
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法律責任
1801?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
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
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萬到?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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