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精選3篇)
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篇1
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鑒于目前房地產市場中諸多糾紛源于面積數據,為減少房屋交付使用時因面積問題產生的爭議、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和買受人愿意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屋價款結算的依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條款約定如下:
一、面積定義:套內使用面積等于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于各功能空間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所謂功能使用空間包括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陽臺部分)。
二、面積種類:本協議中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據出賣人提供的圖紙測量得出的面積。本協議所指的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對實際存在的房屋進行測量后得出的面積數據。
三、面積約定:出賣人和買受人根據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暫測套內使用面積結果以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測量依據。
面積誤差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
四、誤差處理一: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若實測套內使用面積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出現誤差時,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時,買受人無須支付多余價款。
五、誤差處理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的,則出賣人應當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數據后30日內,向買受人退還房屋差價款,房屋差價款=[(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房屋總價款。
六、誤差處理三: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面積誤差率絕對值超過3%的,則買受人在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報告后30日內有權退房。如買受人在該期限內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視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后30日內,對面積誤差率超過3%以上的部分,向買受人雙倍退還該部分的房屋差價款;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仍然根據前條(誤差處理二)的規定退還 買受人。
七、面積數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本協議中所述套內使用面積均為暫測面積;其中該套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仍作為出賣人或其他相關機構(如物業公司、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繳納稅費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的結算依據。
八、測量機構:對面積數據進行測量時,聘請的測量機構應當具有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商品房測量資質。
九、面積實例:為有利于本協議的理解與適用,現舉例說明如下
1.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計售價100萬元人民幣。四面墻長度相等,站在室內以兩墻交接點為起點和終點,測量任意一起點與終點之間的距離均為10米,則內墻周長4*10=40米,墻厚30厘米,門寬100厘米,因此套內使用面積暫測數據為10*10=100平方米。
2.實測面積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于100平方米,則買受人僅支付100萬元即可,無須另行結算。
3.實測面積減少一: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實測面積為98平方米,則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該小于部分的房屋差價款,差價款的具體數額[(100-98)/100]*100%*100萬=2萬元。
4.實測面積減少二: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97平方米時,例如是95平方米,則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情況下,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面積差價款,差價款數額為[(97-95)/100]*100%*100萬*2+[(100-97)/100]*100%*100萬=4萬元+3萬元=7萬元。
十、其他條款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由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僅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機構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_______
買受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 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篇2
甲方(出售方): 乙方(團購方):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相、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共識,特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為確保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的 項目房屋享有優先認購權,并以優惠價格、團購的方式簽訂本協議項下的商品房住宅,在甲方該建設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認購普通商品房住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團購的基本情況
1.乙方接受本單位所有購房職工的委托,作為團購商品房的唯一代表,有權處理團購商品房過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簽約、支付購房款等與之相關的所有事項。
2 本項目基本概況
2-1 項目位置:
2-2 項目名稱:
2-3 總用地面積:
2-4建筑面積:
2-5用地性質:住宅、商業用地
2-6建設周期:兩年半
2-7 其它:建筑容積率:3.47% 綠地率:33% 建筑密度:22% 一期總戶數:598戶 停車位:約613個
3、在本協議書簽署之后,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前,乙方單位團購人員不準私自對外轉讓團購指標或房屋,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轉讓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轉讓的一律無效,甲方不予承認,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私自轉讓人自行承擔。
第二條 團購商品房的價款
乙方團購高層住宅的均價為 2980 元/m2,以乙方擬團購 號樓,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最終結算的建筑面積及分戶建筑面積以房管局測繪數據為準),初步估算價款 萬元。
附:乙方團購的房屋為: 三室二廳一廚二衛 , 號樓 單元 樓 戶
第三條 團購價款支付方式
(1)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首付團購商品房估算總價款為總房款的%,計 八 萬元;無償送美的空調(每間臥室送一臺掛機,客廳送一臺柜式空調)。
(2)團購住宅工程基礎部分施工至正負零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團購商品房估算總價款的30%(其中包含第一次付款);
(3)主體工程第十層墊頂時交付總房款的30%。
(4)主體全部墊頂時交總房款另30%。
(5)余款在交鑰匙時全部交清。
(6)乙方應統一向團購職工收取團購房款,并在前款約定時間內足額交付給甲方,否則構成違約。
第四條 工期及工程質量
1.乙方團購的高層住宅工程,自甲方收到團購首付款之日起30個月內完工。
2.工程進度,在20xx年2月30日,正負零完工;20xx年6月30日,十層封頂;20xx年10月30日,主體封頂。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告施工進度及乙方關注的問題。
在團購住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特殊情況,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并免責:
(1)遭遇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
(2)政府法律法規或行政命令、城市規劃的變化;
(3)連續陰雨天氣造成施工過程中累計30天以上不能施工(以本地氣象部門和施工監理部門的記錄為依據);
(4)其他類似上述原因而非甲方一方所能控制的客觀事件。
4.甲方承諾樓體及室外工程質量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1.甲方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向乙方發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書面通知后,乙方應在甲方書面通知的期限內,組織團購職工到指定地點簽署分戶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購房職工逾
期未辦理簽約手續的,視為放棄本認購書中優先認購和價格優惠的權利。
2.乙方團購的房屋為毛坯房。具體交房時間、交房標準以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為準,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購房職工使用。
3.乙方團購房屋的所有權證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相關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乙方繳納,產權證具體辦理時間在乙方團購職工與甲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據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嚴格按照本認購協議約定的金額、時間繳納認購款,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團購總價款 3 %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已收購房款不予退還,乙方應按團購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繳納團購首付款后,如提出減少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高層住宅的團購面積,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同意變更團購面積的,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為整體團購協議,主要規定甲乙雙方團購過程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及約定事項。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或按甲方與乙方購房人員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執行。
2.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及于乙方參與團購人員。乙方應自支付首付款15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團購職工名單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提交給甲方,作為協議附件。
3.本協議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乙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于
商品房使用面積銷售協議 篇3
一、預租有關事宜
1-2甲方預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款:
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甲、乙雙方約定,選擇上述第種方案的,則本補充條款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交付與簽訂使用交接書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
1-3甲、乙雙方約定:
選擇上述第種方案的,甲方應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后的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并在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的同時交付預租的商品房。
選擇上述第種方案的,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后____日內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并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
1-4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5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準。甲乙雙方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6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該房屋的承租權。
二、其他有關事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