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買賣合同書(通用3篇)
房管買賣合同書 篇1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地址:郵政編碼:
乙方: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地址:郵政編碼: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用權類型為,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地產甲方于年月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碼為。
第二條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天內支付甲方定金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并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第三條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監證:監證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簽于簽于
房管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________年5____月30____日 ________年12____月____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a;
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a;
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
4.99%扣2元噸;1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
10.00%,買受人拒收;
7.全水分a;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噸,合同兌現率a;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G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管買賣合同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就買賣公墓墓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第二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經批準建設公墓。
公墓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墓設置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標的物:墓位。
墓位即墓穴、墓體、格位的統稱。
標的物的使用權為乙方。
第四條墓位數量數量:__________座。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墓位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墓位款項(人民幣)
一、墓位總價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其中:
(一)墓位費: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維護費:________年,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費用: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時間、方式: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費的__________%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總價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項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處理該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變更使用人(未入葬)的,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核實無誤同意后予以變更,不收變更費。
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墓位使用期限屆滿時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所有。
甲方依法開展公墓經營活動,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合法權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
使用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墓位時,必須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僅交管理維護費。
三、管理維護費: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_年。
四、使用期屆滿的前________年,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
無法聯系的,登報公告。
從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或登報公告之日起________年后,乙方不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遺體)依法集中處理,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甲方責任
一、因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毀失的,一次性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體、碑座等錯誤或制作、安裝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的,甲方負責更換、安裝。
三、因甲方原因,將乙方已購墓位再次銷售給
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選擇以下一條(第__________條。)
(一)甲方退還乙方所購墓位款項,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____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_元。
(二)甲方在規劃區內,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質,同等數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元
第九條乙方責任
一、墓碑:按甲方設計加工制作。
如乙方要求對墓碑進行特殊處理的,甲方在不影響整體環境的前提下,應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簽碑文的清樣或小樣制作,乙方要求改內容的,甲方應尊重、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因違約甲方的《墓園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憑本合同、購墓發票《墓位證》領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條《墓位證》由____市民政局統一監制。
第十一條乙方要求遷移使用人骨灰時,應書面通知甲方,并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及承擔費用,乙方遷移骨灰后,即放棄該墓位的使用權,本合同完全終止。
第十二條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體損毀、骨灰毀失或因自然風化、樹脂滴染造成碑體變色、損壞,甲方可采取登報公告或書面、電話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
甲方未盡到通知義務的。
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訴訟: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參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