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苗木買賣合約書(精選3篇)
果樹苗木買賣合約書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
一、品種名稱、數量、單價及總金額:品種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供苗結束后需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苗木款;
三、運輸方式:供方免費把苗木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發放,運輸費用供方負責。
四、質量標準:苗木為兩年生假植大苗,土面高60厘米以上,嫁接口徑粗1.2厘米以上,帶土團,單株包裝,苗木無干枯失水,無檢疫性病蟲害。
五、交售、驗收辦法及時間:起苗時間有需方根據天氣、栽植情況及自身安排確定,并提前告知供方,供方安排起苗,供方將苗木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需方點數驗收合格后方可發放苗木。
需方按照正確的栽植要求栽植。
六、違約責任:供需雙方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按總金額的30%計算);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同意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供方一份,需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名稱:_____________需方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果樹苗木買賣合約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且在乙方完全了解項目現場實際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公平、自愿、誠實信用、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供應苗木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詳見《苗木采購清單》。(若有技術要求、基本樹形要求,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苗木照片為準。)
1.1本合同是固定單價合同,數量暫定,總價暫定,按實結算。
本合同總價暫定(含稅)人民幣大寫: 圓整,¥: 元,按實結算。
1.2單價已包含:起苗費用、包裝費、裝車費、稅費以及乙方將苗木運至甲方工地栽植現場的費用。 第二條 交貨時間、地點
2.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時間栽植現場。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因交貨栽植場地、時間拖延等原因)合理地調整乙方交貨進度。若因交貨栽植場地、時間拖延等實際情況需推遲乙方交貨苗木進場時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指令并執行,甲方必須提前
2.2乙方交貨地點:甲方承包的 工程施工栽植現場,完成交貨。
第三條 供貨要求
3.1苗木質量要求:
(1)植株生長旺盛,無現疫病蟲害、無枯梢及機械損傷;無明顯疤痕的遺留;頂梢完整無損。
(2)植株分枝點合理,符合“黃金分割”通則(即第一分枝點的離地高度約為等于植株自然高度的1/3),特殊品種或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依特殊要求;
(3)植株冠幅飽滿緊湊,無缺失、偏冠、歪斜、無枯梢等現象。
(4)苗木無折斷,不得有枯枝出現。
(5)上述苗木質量要求是對每株苗木的基本要求。
3.2土球質量要求:
(1)要求帶土球的品種,其土球規格原則上符合“球徑約等于胸徑的8~10倍”要求(土球球徑以250cm為上限);具體品種原則上符合“根群直徑約等于胸徑的7~11倍”的要求;
(2)土球去掉浮土層(注意少傷主根),計算土球的厚度,必須保證足夠的土球厚度,厚度為土球直徑的1/2,土球包扎緊實牢固,包裝方法及材料必須適合苗木的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吊裝卸車,不能因包裝問題造成土球的破損和散失,保證苗木安全和土球牢固的運抵交貨地點。
(3)挖掘形式必須與包裝形式規格相一致,包扎必須扎緊,土球不能松散,主根、大根嚴禁根裂。
3.3技術要求:
(1)修剪要求合理,樹體收攏及機械吊裝時必須采用合適材料(如:竹片)對綁扎部位作充分保護,樹體二級分枝以下必須纏綁草繩;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擺放、運輸過程中需要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對苗木進行保護(包括進行保鮮、保濕、防風、防曬、抗蒸騰、抗寒等抗逆技術處理)。
3.4時間限制:乙方供應的所有苗木在起挖后的
3.5吊裝要求:
(1)樹木起挖修剪后,應及時裝車;
(2)吊裝時候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土球和樹干受到損傷,嚴禁土球與樹干之間松動。
第四條 苗木驗收要求:
4.1乙方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須經當地質檢部門檢疫,并向甲方提交檢疫合格證、苗木質量檢驗合格證、苗木標簽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2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時間運抵施工栽植現場,超出規定時間甲方有權拒收,由乙方自行處理。
4.3乙方所供苗木到達甲方指定施工現場,由甲方按本合同供貨要求驗收合格。
4.4若部分苗木因質量不符引起的問題處理辦法如下:
(1)乙方必須無條件給予更換,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人工費等一切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2)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但甲方認為有種植價值的苗木可雙方協商折價處理;
(3)對于雙方協商處理未果或協商后乙方未作處理或甲方認為沒有種植價值的苗木,乙方應于兩日內自行處理。逾期,乙方未作處理,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苗木所有權,甲方有權處分。因處理苗木(包含因乙方所供苗木而遭受病蟲害的苗木)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從甲方應付的苗木款項中扣減。
4.5經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綠化栽植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派駐現場的代表給予現場簽證確認。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將本合同約定的苗木交第三方供貨:
a、本合同簽訂前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履行本合同的;
b、因乙方原因可能對甲方承包的工程工期造成延誤的。
(2)甲方委派駐工地現場代表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負責施工栽植現場配合協調并監督驗收乙方交貨全過程。
5.2乙方權利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如期、按質、按量選苗、起挖、包扎、吊裝及運輸至甲方指定的栽植現場。
(2)乙方負責辦好檢疫證及有關手續,并負責將苗木運抵栽植現場。在甲方驗收前乙方負責所有費用(單價已含)。
(3)乙方負責苗木驗收前的所有工作以及向甲方供應苗木驗收后的(卸車及種植)技術協助。
(4)本合同約定的供貨,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交第三方供貨。
(5)乙方應遵守甲方施工工地栽植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并負責乙方人員及其設備安全。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第七條 爭議解決及違約責任
7.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7.2因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應付給乙方貨款中直接扣除。
7.3因乙方未交貨或因乙方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30%作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7.4乙方所交苗木不符合合同約定及附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愿意更換苗木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苗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5乙方保證所交苗木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因權利瑕疵引起侵權責任由乙方承擔。
7.6乙方如虛報供苗數量,經核實后,發現一次乙方應給予甲方違約金伍仟元,累計兩次以上的,則取消今后的合作關系,違約金從甲方應付未付的貨款中扣減。
第八條 結算方式
8.1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單價(合同簽訂后,乙方保證本合同效力期間不因市場變化而上漲單價)。實際供貨量,以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確認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其他
9.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9.2乙方交貨、請款時必須提供甲方的駐現場代表現場簽字確認的書面結算憑證,并提供正規發票。
9.3本合同應附乙方的稅務登記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9.4為對甲乙雙方及建設方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指定現場管理人專人專職對本項目負責雙方協調聯絡,及時妥當地解決發生的問題。
9.5甲方指定(姓名): 為現場管理人(駐現場代表)。
乙方指定(姓名): 為現場管理人(駐現場代表)。
9.6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商業信息向第三方泄露。
9.7乙方所供單個品種的苗木成活率必須達到 %(最低成活率)以上(以現場種植的土球完整無損、樹皮無損傷、主根未明顯傷損為前提)。對于經甲方確認低于%成活率的苗木品種,乙方負責更換此品種苗木,從而達到最低成活率要求。
9.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后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日期:
住所:
聯系電話:
經辦人: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蓋章)
日期:
住所:
聯系電話:
經辦人:
開戶銀行:
果樹苗木買賣合約書 篇3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并根據《民法典》,就買賣花草苗木事宜達成本如下協議:
一、花草苗木內容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2.雙方應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規對苗木花草根葉進行嚴格審查,如不符合有關法規,乙方有權要求調換。
二、付款條件雙方同意花草苗木采取先送貨后付費的原則,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給乙方,乙方在苗木貨到一周內付款給甲方,總付款額是人民幣:。
三、責任1.甲方必須保證花草苗木成活質量,如果在一周內不能成活,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總金額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2.如乙方未按時付款,遲延一天則按總金額百分之五罰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適宜,將按照《民法典》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合同傳真件與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