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接收函原件(通用3篇)
單位接收函原件 篇1
用人單位接收函
(學院存根)
蘭州職業技術學院:
貴校 (系)屆 專業畢業生 已被我單位錄用接收,正試用考察。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全稱(蓋章):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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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接收函
蘭州職業技術學院:
貴校 (系)屆 專業畢業生 已被我單位錄用接收,正試用考察。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全稱(蓋章):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單位接收函原件 篇2
用人單位接收函
重慶三峽學院:
經本單位研究,決定錄用你校________屆_______________學院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畢業生__________到我單位就業。
本單位不接收畢業生檔案戶口,畢業派遣時請將該生派往原籍,戶口遷往原籍。
用人單位全稱(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接收函原件 篇3
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是我司接收的社會人員,現已報到上班。因我司無集體戶,其需將戶口遷至 。
請給予辦理相關入戶手續為盼。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