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汽車抵押合同(精選3篇)
民間借款汽車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
貸款人(人):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
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號樓單元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字第
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估價報告編號:字第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
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年月日
民間借款汽車抵押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住所地/居住地:
聯系人:
電話:
乙方(借款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住所地/居住地:
聯系人:
電話: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借款金額以實際發放額為準)
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二、借款用途
乙方因 ,急需一筆資金周轉,甲方同意出借。
三、借 款 利 率
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 ,乙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 %加收違約金。
四、借 款 期 限
借款時間自 年 月 日 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六、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逾期還款,經甲方書面告知后十個工作日內仍未還款的,按日計算,每遲延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額的 %的違約金,直至款項付清之日。
(二) 一方接受對方逾期履行的,不視為對其違約行為的認可,仍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還有權解除合同。
(三)在對方未履行義務前,一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不等于認可對方已經履行了先前的義務或同意對方可以不再履行其義務。
(四)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對方,并在通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否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二)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出借人和借款如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三)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及連帶保證人各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捺印)/(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捺印)/(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連帶保證人(簽名捺印)/(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汽車抵押合同 篇3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合同范本《民間借款合同格式合同》。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