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修工程合同書(通用3篇)
建筑裝修工程合同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號___樓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稅金: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
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合同簽訂后開工后二到五天65%元
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30%元
竣工驗收當天5%元
增加工程項目簽訂項目變更表100%元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市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
2.
3.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電話:地址:
郵編: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裝修工程合同書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號___樓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稅金: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
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合同簽訂后開工后二到五天65%元
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30%元
竣工驗收當天5%元
增加工程項目簽訂項目變更表100%元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市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
2.
3.
十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電話:地址:
郵編: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裝修工程合同書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以裝飾專業施工圖紙為準。
1.4施工內容及做法
1.4.1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⑴室內精裝飾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分項工程;
⑵建筑給排水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衛生潔具、龍頭、自動感應器及配件安裝工程。
⑶建筑電氣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所有電氣安裝調試相關內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采取下列第(1)種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發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為:--元整(--元),詳見附件一:《施工圖預算書》。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1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范》、GB50327-20__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第三條發包人責任
3.1開工前3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并進行現場交底。在現場交底前還應向發包人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4份,其余工程所需標準與規范由承包人自備。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接駁口,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水電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文等手續并承擔應當由發包人支付的相關費用。
3.3發包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管道設施。
(5)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施工的其它行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內容的,發包人應請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核算并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
第四條承包人責任
4.1根據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審定。
4.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范、防火安全規范和環境保護規定。
4.3積極配合發包人代表開展正常工作。配合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階段性工程驗收。配合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4.4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理設施。
(2)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舊廠區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承包人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3)負責工程成品、設備的保護;
(4)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5)負責將裝修垃圾裝袋,及時清運到指定位置,并承擔外運費用。
4.5自備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輔材和主材,減少材料浪費。
4.6在施工項目不變更的情況下,工程的結算價格與預算價格誤差不超過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各方代表
5.1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任命為發包人代表。
5.2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單位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需要報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工程變更;工期順延及費用索賠的認可或確認;停復工指令;對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無法繼續施工的處置;工程竣工驗收及分項驗收的確認;工程最終造價的確認;發包人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決定;撤換項目經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執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為項目經理。
第六條工程變更
6.1合同簽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增加或減少工程項目,雙方協商一致后,調整相應費用。
6.2施工中,如果發生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認可。
(1)設計變更由業主代表確認后蓋章下發給監理單位和承包人;
(2)現場簽證報告由承包人在現場簽證事件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向監理單位遞交,監理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審定,并報發包人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
6.3工程變更導致綜合單價調整的方法
6.3.1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2)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但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價格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的材料單價確定該分項工程的材料價格,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計算,報監理單位審核,發包人審定。
(3)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且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沒有相應價格的,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報價,報監理單位審核,發包人審定。
6.3.2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減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6.3.3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實際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比較存在偏差,該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保持不變;
(2)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的分項工程,其綜合單價按6.3.2條款的原則確定。
6.3.4因設計變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項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按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
6.3.5本合同執行的計價文件和計價依據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
(2)浙江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
(3)浙江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
(4)浙江省建筑工程費用定額;
(5)湖州上輻電線電纜高技術有限公司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
第七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發包人與承包人須協商一致,共同簽署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單是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7.1發包人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4因設計變更或非發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擔該責任。
第八條關于工程質量、驗收和保修約定
8.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包括水、電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3)竣工驗收(包括室內環境質量驗收);
(4)其他約定的項目驗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向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監理單位組織發包人驗收。監理單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后,發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內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驗收、移交,需及時通知承包人。但發包人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承包人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發包人提前入住,視為驗收合格,發包人應自行承擔工程有關的質量問題,但承包人仍應承擔合同的保修責任。
8.3監理單位與承包人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若發包人要求復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辦理復驗。如復驗合格,發包人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影響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5本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5年,電路工程的保修期限為2年。
第九條關于備料預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約定
9.1備料預付款
9.1.1備料預付款支付時間與金額
備料預付款在簽訂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并進場施工后15天內/撥付,備料預付款的金額為人民幣(小寫):/,其支付辦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規定確定。
9.1.2備料預付款抵扣方式
當工程款(含備料預付款)達到合同價的/時開始對備料預付款進行抵扣,每次扣除當月進度款的/,直至全部備料預付款扣完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費
9.2.1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內容、范圍和金額的約定:以現行浙江省統一計價依據規定為準。
9.3進度款
9.3.1支付期間:以月為單位,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
按監理單位、發包人審定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相應的進度款的80%每月撥款;工程竣工驗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預算價的90%;竣工結算完成審查核定且竣工資料提交招標人后支付至該工程結算審定造價的95%;
9.4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后,承包人應開具統一發票交于發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提出工程量確認及撥款要求后,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量審核和確認,并在確認后7個工作日內出具同意撥款的書面證明材料,撥付工程進度款。
第十條、關于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10.1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
10.1.1質量保證金的金額:為結算審定造價的5%。
10.1.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結算審定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留期限為1年。
10.1.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如無出現其他問題,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后,14天內付清。
第十一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裝飾材料,應為符合工程設計要求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系列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報告。
11.2發包人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并與乙方辦理好交接手續。凡約定由承包人提貨的,發包人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承包人,由發包人承擔運輸費用。承包人發現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發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供應的材料,經組織檢測驗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11.3發包人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室內裝修,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人。
11.4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經組織驗收后,由發包人確認備案,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十二條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2.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要求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及獎勵約定
13.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3.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3.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同意劃撥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承包人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2.4由于承包人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最多不超過8萬元。
第十四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調解不成時,選擇以下第(1)種解決方式:
(1)提請湖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
15.1施工期間,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發現承包人違規施工或有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承包人暫時停工,與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應補救措施,情節嚴重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施工期間,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絕按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經承包人交涉無果時,承包人有權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交付發包人使用后,發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過程中再發生任何質量的問題,承包人不再承擔質量責任;但承包人可優先為發包人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除保修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在工程驗收、交接完畢,甲方支付相應款項后自動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保修對應尾款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二份。
16.2本合同簽定后工程不得轉包。
16.3本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⑴.本合同
⑵.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⑶.施工圖紙;
⑷.施工圖預算書;
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⑹.發包人和(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⑺.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發包人:
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