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精選32篇)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_________方式以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質: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6、土地面積: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8、建筑容積率:
9、建筑覆蓋率:
10、房地產證號: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12、產權狀態: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14、其他情況見深規土規許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_____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同簽訂地點: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見附件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帳號為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編碼_______;?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市?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簽字)(簽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1.1?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是商務關系。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日內,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后,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7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
第二條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六條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著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二、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三、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四、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六、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2.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3.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七、場地交接
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八、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3.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4.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5.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九、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3.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4.乙方依據本合同9. 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5.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十、續期與合同終止
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2.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3.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4.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5.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_________條處理)。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3.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4.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5.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 .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 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8.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十三、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五、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十六、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3.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4.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 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7.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9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原租有位于______街(路)______號(或店鋪名)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并由乙方與門面產權所有者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門面產權所有者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三、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原產權所有者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0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1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根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甲方以現狀(或幾通一平,注:根據具體情況定)出讓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_____項目。(注:根據具體項目、用途情況定)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六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費(稅)。
第七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___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該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期后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續期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因調整城市規劃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且投資必須達到總投資(不包括出讓金)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額使用權轉讓、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但該抵押貸款必須用于該宗地的開發建設,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三條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合同規定建設的,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八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該出讓宗地方案經有權一級政府依法批準后,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_____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2
私有土地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肈慶高新區(該土地權屬人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
土地面積: 畝。
土地用途: 。
第二條 委托事項
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居間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轉讓款為元/畝,合共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5萬元/畝,總數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5.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戶(開戶行: ;賬號: )。
6.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5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二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焦崗湖漁業總公司飼料廠),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詳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建設用地。
第四條 出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出讓現狀土地條件的宗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70年,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畝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受讓人同意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九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
第十一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二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
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和繼承,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十四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不低高于同期周邊土地的市場價格。
第十五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集體土地使用證》。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的市場價值給予受讓人經濟補償。也可由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處理。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八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非因國家法律、法規調整或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征用、甲方不得單方收回使用權。否則,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所收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八章 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 原屬于焦崗湖漁場的地面附著物,由受讓方與焦崗湖漁業總公司(即淮南市焦崗湖水產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協商,簽訂租賃或轉讓協議。出讓方全面配合,協商不成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期間,該宗土地依法轉為國有土地的,出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并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淮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須履行履行備案手續的,由出讓方在本合同簽字后30日內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報焦崗湖鎮政府、區國土局各備案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5
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范X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____鎮建設規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系國第號、位于永____市東方大道與文化路東南角,用途為用地。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該地面積為10畝,計6666.7平方米。 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共年月。
第七條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數量:。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價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元,總額為元,附屬物元。二項共計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除乙方負責土地出讓金及政府規費外,乙方給甲方的補償費用萬元。a、以乙方名義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乙方付甲方萬元。b,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c工程開工建筑建設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
第十條以上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轉讓費、契稅等辦理過戶的一切費用。土地出讓手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前的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包括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全部以乙方的名義辦理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應將公司名下的有關土地資料和審批文件交給乙方。另外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將有關變更文件報送土地主管部門,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6個月內辦理完土地過戶變更手續。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39;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
第十四條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權中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____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日支付總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有損失的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十七條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
第十九條辦理。
第六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九條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正式形成的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其他約定:
1、甲方所辦理的建筑規劃手續面積不低于7萬平米。
2、乙方給甲方賠償的建筑面1平米。
3、甲方負責拆遷及費用,負責協調周邊的一切關系及費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6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之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產(或部分房產),其使用范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____ 房產使用土地位于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范圍內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準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棟房產;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平方米。
____或:____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棟房產;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平方米,為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的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__%;即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____房產使用范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并根據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 土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年,自____起算。
第五條____ 房產使用范圍內的土地,按原批準文件為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讓金總額_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或乙方出售房產后____日內)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或:乙方出租____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或:乙方抵押____房產后____日內,以抵押所獲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余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換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號,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甲方銀行賬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與出售(出租;抵押)房產占____房產總建筑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產買賣合同中設立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章節,但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并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請續期,須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發回,土地使用者應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應被視為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后,應在____日內糾正該違約。如____日內沒有糾正,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七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 )項解決:
(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設廠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協議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六、為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協議,甲方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協議后至____________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協議是不可撤消的協議,主協議無效,抵押協議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于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托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托關系,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托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并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托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9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
法定住址:;郵政編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及界址圖劃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用地。
第三條 本合同轉讓的土地是在原出讓合同規定條件下的轉讓,該地塊使用期限約4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半地價款總額50%即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后,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稱:X有限公司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后3天內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征得甲方家庭成員同意,甲方自愿將其本戶取得的政府返還補償用地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因政府征收尋旺鄉西南村隊的集體土地,建設桂平市第五中學,其中征收甲方土地畝。編號為:號。按照規定,甲方被征收土地后,取得的25%政府返還補償用地一塊,面積:畝,座落于長安工業集中區農戶土地被征安置區(返還補償用地的性質以甲方與政府簽訂的合同為準,征地合同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甲方將被征地取得的上述返還補償用地轉讓給乙方,價格按照甲方被征地面積計算為萬元/畝。合計轉讓價款為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給甲方(乙方已付定金的應予扣減),甲方應出具收條給乙方收執。
三、甲方保證:
1、保證被征用地無權屬糾紛,負責與政府辦理好一切征地的手續。
2、保證返還補償用地交由乙方使用,保證返還補償用地相關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產權登記手續,將土地使用權登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
3保證處理因征地及領取返還補償用地產生的糾紛。
4、負責本戶所有家庭成員同意轉讓返還補償用地給乙方。
5、保證在交付所轉讓的土地和協助乙方辦理手續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6、雙方成交后甲方將與政府所簽的征地協議書原件一同轉交給乙方。
四、辦理產權登記等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約違約金為轉讓價的兩倍,如因日后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的損失,導致的利益風險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一方違約解除本協議,本協議仍然適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以及甲方收到款后即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2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項下土地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1 土地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 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
1.4 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
1.5土地現狀:__________
1.6 土地四至:__________
1.7 土地使用證號/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
第二條 其他權利狀況
2.1 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2 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三條 轉讓期限
3.1 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3.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3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元);
4.2 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5.1 支付
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_____%給甲方。
在甲方將本協議項下土地的產權證書原件交付給乙方后 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_____%給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之日起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5.2 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賬戶:__________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但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乙方付款時間節點前3日通知,否則乙方向甲方原收款賬戶支付轉讓款的行為對甲方生效。
第六條 稅費的負擔
未來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按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7.1 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包括未來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的協助與配合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除應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7.2 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7.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在不影響上述權利的情況下,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8.1 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2 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如由于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效的,甲方同意,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或《場地租賃合同》自動替代本合同。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甲方承諾在未來乙方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時提供一切便利與協助。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確認并保證之后若土地被國家征用或征收,賠償款為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乙方:
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第十條 通知
10.1 為了雙方更好、更安全的履行本合同,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應是書面的,按本合同內所示下列地址發送。通知或信件應由________局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由________局傳送,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接件人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要在七天之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原送達地址仍有效。本合同約定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信息亦為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10.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之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3.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3.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項下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4.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4.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4.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7.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7.2 有效期為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3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 ;聯系方式: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責任自負、低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享有的由安遠縣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頒發的集體土地使用證記載的位于_______縣(市)_______(鎮) 村的一塊用途為“住宅”的.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給乙方用于建設住宅。面積為: 平方米。具體位置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集體土地使用證號: 。(以上信息均以集體土地使用證記載為準)
二、土地轉讓方式、用途
轉讓方式:本集體內部協議低價有償轉讓。
用途:雙方約定按集體土地使用證規定的用途“住宅”進行使用。
三、轉讓金額
基于雙方親密的親屬關系,雙方一致同意該土地使用權轉讓金額為人民幣 1元,大寫 壹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轉讓期限
(一)付款方式:乙方于簽訂合同當天內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壹元。
(二)轉讓期限:永久轉讓。
五、土地使用權交付時間、交付方式
(一)交付時間:合同成立生效即為土地轉讓之時。
(二)交付方式:合同成立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移交集體土地使用證代替實際交付。待符合辦理變更手續后甲方配合乙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至乙方名下為實際交付。
六、地上房屋歸屬
(一)該土地上已存在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二)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已建成房屋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讓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轉讓的土地,及時向乙方轉交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轉讓。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土地使用證、合同,規范使用土地。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用地活動。
(三)保證此土地手續真實,來源合法,權屬清楚,四至界限清楚。因土地轉讓之前產生的土地糾紛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此造成的自身損失或他人損失可由雙方協商承擔。
(四)在符合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的前提下,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將土地使用證轉至乙方名下。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土地使用證、合同允許范圍內規范使用土地。合法享有土和行使該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能。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轉讓費用,不得擅自改變轉讓土地用途,不得對土地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在合同存續期內,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前,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土地,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將土地使用權轉至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土地使用權轉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全權承擔因土地產生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終止
合同存續期間:始于合同生效之日,止于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之時。
十、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轉讓土地,或不完全交付轉讓土地,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 壹元,并支付違約金 壹拾伍 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產增值部分)。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合同存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土地,導致甲方損失(僅限于被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一類)的,由乙方承擔該損失。
十一、特別約定
(一)在合同存續期間,如遇國家征用(拆遷、改造)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約定由 乙方 獨自獲取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構筑物補償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國家征用土地、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后,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轉讓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轄區的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也可在協商不成的前提下直接采取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村集體各一份,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經由 村集體蓋章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簽訂地點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沖突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戶口簿本人頁復印件
2、集體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甲方簽名(加蓋手印): 乙方簽名(加蓋手印):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4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范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并承擔轉讓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第三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四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六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七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更名過戶手續。
第八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九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5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于威寧縣海邊村安置區,集體土地證號為:威集用(20__)第-003號,土地使用權人:耿昆,使用權面積為300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A205,東至A203,南至威雙大道,北至廣聚路。(注:該宗土地是由耿昆轉讓給馬關志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趙正國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柒拾捌萬陸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筑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并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后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_____,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自有房屋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地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該房產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結構、面積見附件一。
2、甲方以出讓方式獲得的相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相關房地產平面圖及房產區域四至見附件二,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及房室裝飾情況見附件三、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四。
4、甲方保證以上已如實陳述所轉讓的房地產權屬狀況、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同時保證該房地產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也無任何第三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及稅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雙方同意,乙方共分三期向甲方支付房地產轉讓款。
2、房地產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因轉讓交易所發生的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按轉讓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該定金在房地產順利交易后折抵第一期轉讓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須盡快辦妥政府相關部門的房地產評估和土地增值
完稅證明,并對所轉讓的房產__________可移動的設備和家具進行搬遷。
3、甲方須最遲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共同前往_房地產及土地交易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變更手續,乙方在領取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地產證過戶變更受理單后當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同時甲方、乙方在雙方認可的銀行開設共管賬戶,
乙方在共管賬戶__________存入第三期購房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
4、乙方在領取所受讓房地產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并對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及其裝飾、設備情況完成查驗無誤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后,三日內,在共管銀行賬戶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購房款。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轉帳方式支付,甲方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6、甲方在收取乙方各期付款時,需向乙方開具相應收款票據;若甲方帳戶信息有變化,甲方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房產轉讓和土地使用權的辦理:
1、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__________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甲方須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3、除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及相關政府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4、甲方房地產在交付乙方日期前未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費等、及各類租金和罰金),由甲方負責清繳;房產交付乙方后的該類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5、甲方須保證對轉讓的房地產及配套的設備設施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對外租賃、抵押、質押或被司法機關凍結、查封等權利瑕疵;同時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權利擔保。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付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若已辦完過戶變更手續,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價款及違約金。
2、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土地證或房產證的過戶變更手續或未按期移交房地產,屬甲方違約,甲方須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購房轉讓款,并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乙方雙倍返還合同定金。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產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須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政府部門的政策變化(包括:規劃、征收、凍結等)原
因造成不能過戶變更的,不視為甲方違約,但甲方須向乙方全部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合同定金。
六、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轉讓于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閑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于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權轉讓期限共____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需征用上述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5、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權,確保供水、供電、通行,并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后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后,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建筑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動終止。
6、乙方應按時支付轉讓費用并不得違法使用上述使用權。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9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第二條乙方于年月日,在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元(小寫:¥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四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地合字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崗區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六)土地面積:;
(七)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其中:商業建筑面積平方米;居住平方米;班小學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班幼兒園所,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八)建筑容積率:≤;
(九)建筑覆蓋率:≤%;
(十)房地產證號:
(十一)產權狀態:已抵押;
(十二)租賃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權人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萬貸款后方可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實業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簽署了年期《租賃協議》。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筑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十六)其他情況見“地合字號”《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為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六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七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
第八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托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十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十一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號”《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五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七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八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
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
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
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或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園號樓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并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第二條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為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后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元(¥)于20__--年--月--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余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余款,即人民幣元(¥)于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后,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后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裝飾、設備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準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暴-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后,乙方應遵守---的物業管理規定,并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后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后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元,(小寫)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契約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