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水器加工承攬合同書(通用3篇)
凈水器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
定作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柜臺,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柜臺,貨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后,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
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后,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并在收貨后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簽名)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凈水器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2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攬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紙箱 印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務共四項。
2、由甲方將印制品材料于20xx年8月1日前交給乙方,并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條:交貨時間
甲方于20xx年12月28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設計稿,如甲方未按時間向乙方提供設計制作材料,乙方有權選擇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到達甲方后,乙方有權選擇限時交付或順延合同所列甲方委托項目的完成及交付時間。
第三條:交貨方式地點 交貨方式:甲方送貨 交貨地點:乙方廠區
第四條:付款結算方式及時間
本合同總金額為 586000 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30 %,即 元,作為定金及預付款,余款在乙方加工完成并交付之時,由甲方把余款一次性打到博愛縣博宇包裝有限公司對公帳戶上。甲方不能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留置加工承攬物并在加工方拒付款項達到十日后,自行處理加工承攬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加工、制作等。乙方完成相應工作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投入生產,乙方順延相應加工承攬物交付時間。
2、乙方在完成甲方項目設計后,經甲方認可,投入制作生產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應及時驗收并按照合同支付相應款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預付款,乙方有權不安排生產計劃。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貨或未按甲方質量要求交貨,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預付款。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均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共同選定博愛縣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蓋章) 承印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凈水器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