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仲裁)(通用32篇)
答辯狀(仲裁) 篇1
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歲,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現住_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里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我們結婚十余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礎,雙方價值觀、人生觀基本一致,偶爾為點家庭瑣事爭吵幾句屬正常現象,根本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原告屬一時沖動提出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狀(仲裁) 篇2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答辯人因收到 人民法院轉來關于 與原告 因 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傭關系。
1.答辯人與原告 不存在雇傭關系。原告受雇于被告 而非答辯人,且其報酬由被告何劍支付,足見原告事實上系受雇于被告 ,其與答辯人不存在雇傭關系。
2.答辯人與被告 系承攬合同關系,而非雇傭關系!睹穹ǖ洹返诙傥迨粭l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辯人將搬運工地提升架的任務交由被告 承攬,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攬報酬;且被告何劍為完成承攬任務,還雇請了原告為其提供勞務。由此可知答辯人與被告間為承攬合同關系。
二、原告以答辯人系發包人應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答辯人認為,作為搬運工地提升架的承攬人并不需要有相關資質,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向答辯人主張賠償無事實依據。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中所述發包人應限于僅指《民法典》中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或與建設工程合同類似的合同關系中的發包人。
因建設工程事務中,若施工承包方無相關資質則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將劇增,故司法解釋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為考量而有此規定。但若對發包人的定義進行任意擴張解釋,將大多數普通、簡單的承攬合同關系中的定做人都歸類為發包人,則會不當的對定做人苛以重責,不符合社會經濟生活實踐,亦有違民法公平之原則。
故答辯人認為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
三、除上述觀點外,答辯人對于本案保留以下答辯意見:
1.對于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答辯人即使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應由作為雇主的被告 及直接侵權人被告許美麗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關于賠償數額,答辯人認為:
(1)誤工費計算不符合客觀事實,誤工時間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計算為計算標準,誤工費應為人民幣 元。
。2)護理費用不符合客觀事實,護理期限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護理費應為人民幣 元。
。3)原告主張交通費的損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證據的真實性、與治療之間的關聯性均存在疑問,故答辯人對此不予認可。
(4)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為人民幣 元/天,計算 天共人民幣 元。
。5)營養費數額偏高,應為人民幣 元。
(6)殘疾賠償金數額過高,原告為農村居民,故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傷殘九級十級,殘疾賠償金應為人民幣 元。
。7)精神損失撫慰金數額過高,可由法院依法裁決。
綜上,原告向答辯人主張損害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求。即使答辯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且主張的部分賠償項目及金額欠缺理據,故懇請貴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辯意見并依法作出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答辯人:
附:答辯書副本 份;
證據材料 份
答辯狀(仲裁) 篇3
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被答辯人申請仲裁( 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于20__年4月25日簽訂了《(20__)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0%)。后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于20__年8月1日向申請人說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后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于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于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6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說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0%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后付30%,施工圖完成后付50%。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并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說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 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后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6萬元”。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后付設計費6萬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后即付6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說,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6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7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0.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后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后一個月后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我公司支付的定金應抵作設計費用。
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后,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并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又另外要求收取方案設計費6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支付的設計趕工費應抵作設計費用。
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000元,作為資金使用,該款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將設計趕工費抵作設計費用。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仲裁) 篇4
答辯狀
答辯人:
聯系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就 與 的 勞動爭議仲裁 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迄今未簽訂勞動合同,系被答辯人自身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事實依據。
20__年2月,被答辯人進入答辯人處工作,從事車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1500元,期滿后雙方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0__年3月,答辯人提出與被答辯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答辯人表示簽訂合同意味上保險自己也要負擔部分費用,今后發放的工資會減少,由于自身經濟困難,暫時不需簽訂勞動合同。后答辯人多次要求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都被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諉。如今,被答辯人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向答辯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答辯人不得不嚴重質疑被答辯人當時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動機。
二、雙方口頭約定被答辯人的月工資為1500元,而實際答辯人每月發放給被答辯人的月工資均超過20__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加班、加點費。
一直以來,答辯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安排生產,發放工資。因答辯人所在行業是生產性行業,有淡季旺季。6個月以來,被答辯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數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也只有8-9小時。對于確實因生產需要安排被答辯人加班的,答辯人已經在每月應發放的工資中增加了幾百元作為津貼發放給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所陳述情況與事實不符合。
三、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違反公司紀律長期擅自離職,其以答辯人非法解除勞動關系為由要求經濟補償毫無依據。
20__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鑒于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仲裁) 篇5
答辯意見
答辯人保定電視臺就上訴人上訴委托合同糾紛,現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請求,理由 如下:
一、答辯人訴求的保險數額是根據社保機構的要求所應申報和繳納的真實數據,同時答辯人提交了長達78頁的上訴人職工欠繳保險明細,均嚴格按照社保部門要求的標準,結合每個職工的檔案工資核算的養老、醫療等各項費用。答辯人提供的證據真實、充分,足以證實上訴人每個職工應繳社保費用的標準及計算過程。
二、上訴人以被法院劃扣款項為由拒付保險費用不能成立。
上訴人因他案被法院劃扣款項,系因上訴人剝離了答辯人全部的可經營性資產成立,因而判定上訴人應承擔還款責任,與本案應付保險費用事宜沒有任何關聯性,更無可以抵消的法定事由。答辯人訴求的費用系上訴人應為其職工繳納的保險,關系到上訴人及答辯人職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訴人不應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
三、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其20__年12月補交4萬多元的保險不能成立。
上訴人20__年12月繳納的費用,系其根據上訴人核算的標準,并按照上訴人的要求補繳的20__年8月-12月的保險費用,答辯人向上訴人出具了收費票據,并已按此時間段將上述費用交到社保部門。目前,上訴人除了一審中確定的數額外,仍拖欠答辯人 元保險。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上述費用毫無事實依據。
因此,在上訴人欠繳保險費事實已經非常明確的情況下,上訴人仍故意找種種理由拖延支付保險費用,已經嚴重影響了雙方職工保險的繳納,并引發了社會事件。因此,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懇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20__年1月30日
答辯狀(仲裁) 篇6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繼承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第
一、答辯人是按照父親的遺囑合法繼承爭議房屋。
答辯人之父在臨終彌留之際立下口頭遺囑將爭議房屋全部交由答辯人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繼承。
所以,爭議房屋的繼承權早已確認為答辯人所有。
第二、答辯人一直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且答辯人生活貧困,所以即使是通過法定繼承,在分配遺產時對于答辯人也應當多分。
第三、原告在訴狀中提到父母曾問其借款的事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實,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調解書只是體現原告同其前夫關于財產的處分,不能在雙方協議中強加義務給第三人,所以調解書中關于欠款的描述沒有法律效力。
且按照原告的說法,如果這筆欠款真的存在也是______年前的事情,距離法院調解書的下達也有______余年的時間,早已超過了最長訴訟時效。
所以,請求法院不予認定這筆莫須有的欠款。
綜上所述,答辯人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以保障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7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寫明職務),聯系方式:……。
委托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公章和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民事起訴提出答辯用。
2.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答辯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答辯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4.答辯狀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
3.反訴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訴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5.反訴狀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制定,供公民對民事起訴提出答辯用。
2.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答辯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所、聯系方式。
4.答辯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5.答辯狀應當由本人簽名。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
答辯狀(仲裁) 篇8
答辯人:身份證號碼:住址:代理人:被答辯人:身份證號碼:住址:代理人: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閆X就被答辯人王X起訴我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同意離婚。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經媒人介紹結婚,相識后他對我非常體貼關愛,我被他一時而短暫的愛沖昏了頭腦,導致未婚先育。結婚時,他家給我家全部買了我們用的家電之類,我娘家陪嫁X萬元給他還賬;檠缂t包給付婚桌錢所剩無幾。婚后生育兒子王不到一個月,公公出車禍死亡,獲得賠償X萬元。他自認為成了有錢人,開始在外拈花若草,回家后經常橫挑鼻子豎挑眼。有一次,他說給我X萬元,要我同意離婚走人,我為了孩子沒有同意。而后他就經常對我實施家庭暴力,逼我離婚。其中最嚴重的兩次是,X年X月X日我被他打的住院治療,X年X月X日被打后,經我娘家人勸說,他保證不與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不喝酒打罵人,錢財交妻子保管,否則導致離婚愿賠X萬元。X年X月X日,因一點小事,不僅發生口角,還對我實施家庭暴力,在他家庭暴力的情況下,為了保命被迫回娘家。過了幾個月他都沒來接我和孩子,經親戚告知,他在外面跟別的女人同居,并且那個女人還懷孕了,我打電話質問他,他說起訴離婚。開庭前,突然打電話說不離了,又保證不再重犯,并拿他爸媽的房產作承諾擔保。原因是外面的女人不同意跟他結婚,他才回來故伎重演。我已被他三番五次的毆打傷透了心,保證承諾、房產擔保對我已經不靈了。我心已決同意離婚,如果他撤訴,我就再起訴。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互有給付,折抵后答辯人無需給付兒子撫養費。
1、離婚系被答辯人婚外情和家庭暴力所致,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民法典》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ㄒ唬┲鼗榈;
。ǘ┯信渑颊吲c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ㄋ模┡按、遺棄家庭成員的。被答辯人實施家庭暴力系導致離婚的過錯方,答辯人有X年X月X日被答辯人的保證和X年X月X醫院檢查治療報告單作證。被答辯人違背承諾,應承擔X萬元賠償費。并且被答辯人與他人同居并生育,是重婚,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2、被答辯人應將歸還于我,其中結婚陪嫁萬,生孩子娘家送去。
3、答辯人生完孩子,就疾病纏身,再加上被答辯人的家庭暴力行為,導致答辯人身體虛弱,一直以來由其娘家供養并給予治療,被答辯人不管不問。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故答辯人請求判決被答辯人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X萬元。以上被答辯人應給付答辯人,答辯人應給付兒子撫養費,雙方折抵,答辯人無需給付被答辯人兒子撫養費。綜上所訴,被答辯人起訴離婚一案與事實不符,被答辯人在外與女性重婚是真,被答辯人家庭暴力是真,答辯人被迫逃回娘家是真,被答辯人實施家庭暴力存在嚴重的過錯。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讓年幼的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給答辯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及因家庭暴力給答辯人造成了嚴重的身體摧殘。請求人民法院依照保護兒童婦女為原則的法律法規給出滿意的判決。此致X區人民法院答辯人:X年X月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份;證據材料份。
答辯狀(仲裁) 篇9
答辯人:
住址:
被答辯人:
法定代理人:
住址:
答辯人孫某因被答辯人起訴其撫養費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所述事實與實際不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母肖某登記結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被答辯人。后雙方之間因感情不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______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母肖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里所有經濟來源均由肖某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肖某據為己有,沒有用一分錢補貼家用。而答辯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學都成為問題,不得已只能舉債度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區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只對答辯人和肖某的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進行了分割,對肖某據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因此,離婚時答辯人已有負債,沒有任何積蓄。
離婚后,答辯人在經濟上和日常生活中,對被答辯人及肖某仍積極照顧,經常給予相關補貼,時不時給被答辯人不等數額的零用錢。因答辯人和肖某房屋在一起,肖某所有房屋的水電費及垃圾清運費等均由答辯人墊付,這一部分費用已經高于原民事判決書中的子女撫養費。因此,答辯人從來沒有拒付過子女撫養費。
______年______月,答辯人患病,經醫院確診為腦梗、冠心病,但答辯人經濟拮據,無力承擔昂貴醫藥費,只能借錢治療,后花費醫療費______萬余元,F答辯人身體狀況極差,不能干活,沒有經濟來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負債累累,無力向被答辯人承擔過多的撫養費。
因此,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所述事實與實際不符。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每月支付______元撫養費,于法無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答辯人無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負債累累,收入水平遠遠低于______省平均收入。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答辯人應支付被答辯人的撫養費數額,應在陜西省平均收入以下進行計算,且比例應當適當降低。
因此,被答辯人主張的______元/月的撫養費,明顯高于法律規定,于法無據。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第二項訴訟請求于法無據,應予駁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民法典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本案中,______區人民法院(20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號離婚民事判決書中,已判決由答辯人支付被答辯人撫養費,撫養費已將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包括在內。被答辯人提起本案之前的撫養費,答辯人如果未支付的,肖某可根據判決申請強制執行,而不能提起訴訟。況且答辯人已如數支付撫養費。
提起本案之后的撫養費,也將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包含在內。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的第一項訴訟請求,已將第二項訴訟請求包含在內,提起第二項訴訟請求明顯重復。
因此,被答辯人主張的第二項訴訟請求于法無據,應予駁回。
綜上,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答辯人的實際情況以及被答辯人的生活需要,在答辯人能夠承受的范圍內判決撫養費的數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10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住址:
因原告訴答辯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提出答辯理由如下:
答辯事項:
1、請求法院判決駁回被答辯人針對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
2、請求法院判決由被答辯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不存在醫療過失行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1、答辯人是經______市衛生局核準成立的合法醫療機構,具備開展正常外科診療活動的資質。原告訴稱答辯人“不具備進行手術的資質”沒有法律依據。
2、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活動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左右到答辯人處就診,原告主訴于1小時前不慎摔倒臀部先著地,致左髖關節疼痛活動受限1小時。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病史40余年,有青霉素過敏史。經X光檢查示:左股骨頸骨折。為求進一步治療,門診以:左股骨頸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檢查:左下肢較對側短縮約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髖關節壓痛叩痛,軸向扣痛,左髖關節活動受限,可聞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淺感覺存在,左足背動脈動可。答辯人當時按診療常規測了體溫、血壓、心率和聽診,體溫37.2℃、血壓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輔助檢查:左股骨頸骨折。初步診斷:1、左股骨頸骨折,2、慢性支氣管炎,3、肺氣腫。答辯人針對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診療計劃:1、外科護理常規2、完善輔助檢查3、患肢皮牽引,建議手術治療4、術后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5、活血化瘀及對癥支持治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頸骨折切開復位空心加壓螺釘內固定術。病人自述對青霉素有過敏史,針對這種情況答辯人術前給予廣譜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厭氧菌藥物替硝唑聯合靜滴兩天,術后針對病情繼續聯合應用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
綜上可見,答辯人對原告整個診療過程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答辯人已根據執業經驗和醫療條件進行了相應的檢查、診斷、治療,盡到了臨床應盡的注意義務。
二、原告的損害結果為其疾病所致,與答辯人的醫療行為不存在因果關系
原告訴稱“由于被告的失誤致原告其傷處產生嚴重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情況下盲目按一般術后正常情況治療,病情逐日加重….由于延誤治療時間,致使原告的一塊骨頭被取出”與事實不符。答辯人對原告的診治不存在失誤,原告術后出現感染屬于臨床常見的并發癥。術前答辯人已以《手術知情同意書》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親屬已經在該同意書上簽字。該《手術知情同意書》明確載明了術中或術后可能出現的并發癥、手術風險: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驟停2、切口感染,不愈或遲延愈合3、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頭壞死,重則需要二次手術4、骨折畸形愈合5、創傷性關節炎,術后關節功能障礙6、術后出現心肺功能衰竭7、螺釘松動斷裂8、脂肪栓塞,下肢靜脈栓塞,肺腦栓塞等其他一些并發癥?紤]到上述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及原告有青霉素過敏史的情況下,術后答辯人嚴格遵照事實術前制定“術后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診療計劃。原告術后出現感染屬于臨床常見的并發癥及醫療風險,之所以出現感染與原告的體質較差、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癥、青霉素過敏史有直接因果關系。在醫療活動中由于原告病情異常、原告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應由原告自負,原告不應將該風險轉嫁到答辯人身上。至于原告訴稱一塊骨頭被取出的問題,答辯人也已經事前告知了原告術后可能出現“切口感染、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頭壞死”的風險,可以說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均嚴格遵守醫學診療常規符合醫療原則,整個醫療行為沒有過錯,與原告的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
三、鑒于法院對本案是按照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案由立案,答辯人現申請法院委托醫學會對答辯人的醫療行為與原告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醫療過失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綜上答辯意見敬請法庭采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11
答辯人:______
地址: 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的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日前答辯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貴會已予以立案受理,F被答辯人向貴會提出對仲裁協議效力及仲裁管轄異議,對此,答辯人特作如下答辯:
一、在雙方簽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雖然該約定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與上海仲裁委員會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夠確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員會。
二、盡管上海市的區域內有二家仲裁機構,但是屬于上海市的仲裁機構僅此一家,另一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顧名思義不屬上海市,他只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派出機構,不屬上海市。
根據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解釋第三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的,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因此,雖然雙方約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員會,名稱不夠準確,但無可爭議就是上海仲裁委員會,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該仲裁協議有效,上海仲裁委員會具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答辯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貴會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規定,被答辯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于法相悖,懇請貴委依法作出決定予以駁回。
此致
上海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
特別授權代理人:
答辯狀(仲裁) 篇12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請求:
一、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本訴理由和請求。
二、依法確認和維持_____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會(_______)_______號長勞人仲案《仲裁裁決書》的仲裁決定的內容。
三、依法確認和判決在_______勞人仲裁案(_______)_______號《仲裁裁決書》基礎增加遺漏仲裁費用_______萬元。
四、依法判決被答辯人支付答辯人借款_______萬元。
五、依法判決被答辯人賠償侵害人身權益精神撫慰金_______萬元。
六、涉訴訟損失費由全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勞動關系依法成立。
。ㄒ唬┐疝q人與被答辯人事實勞動關系不可否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經介紹為被答辯人從事喂豬、做飯、修建豬場、魚塘的工作及其它雜活并約定月工資為________元。
。ǘ┐疝q人在被答辯人處工作,早上________點起床,上班至晚_______點是眾所周知、無需證明的客觀事實。
。ㄈ┏I习嗤,答辯人在節假日也同不分白日晝夜加班加點勞動。
(四)在上班期間被答辯人還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萬元是用于投入養殖場周轉資金。
。ㄎ澹┍淮疝q人捏造事實,誹謗答辯人。
在答辯人勞動期間被答辯人是具有欺騙答辯人感情不法行為。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辦結婚凳記及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若干問題意見》明確規定:除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外其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如果被答辯人認為這個是客觀事實,那請求被答辯人按共有財產分割,在存續期取得財產折款
二、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工資、加班工資、節假日工資、保險費共計_____元。
(一)答辯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被答辯人養殖場上班期間工資按_______個月,按約定期每月_____元為_____元。
。ǘ┐疝q人超時加班、節假日加班_______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ㄈ┲俨貌脹Q時遺漏______________元。
被答辯人因為未簽訂勞動合同,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按勞動部關于未簽勞動合同應承擔賠償答辯人造成經濟損失的_____%,也就是損失_____元。
三、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基本養老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而被答辯人卻居然對法律不顧,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四、_______縣勞動爭議仲裁會,勞動人仲裁(_______)第_______號仲裁申請書明顯偏袒被答辯人。
在答辯人申請仲裁過程中,依法提出_____元的申請要求,而僅有養老保險金、上班基本工資_____元得了支持,尚有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也是重要勞動報酬_______元,這個應以涉及加班工資和節假日照常上班沒有給予支持。
被答辯人未簽訂勞動合同_____%處罰賠償金也遺漏。
對此答辯人也表示不服。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答辯人合法權益。
五、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有感情糾紛實屬捏造,這是被答辯人侵犯答辯人人身合法權益行為。
請求被答辯人立即停止人身侵害。
綜上所述:答辯依法登記養殖企業,依法擁有的用工權。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及時按約支付職工工資(約定)、加班工資(雙倍)、節假日工資(三倍)和勞動保險費與違法勞動合同_____%勞動處罰賠償金,給答辯人造成嚴重損失。
另外,由于被答辯人采用欺騙手段,向答辯人借款近_______萬元(有賬可查),故意捏造事實,直接損害答辯榮譽和利益。
為此,答辯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之規定,駁回被答辯人訴訟請求和答辯理由,責令被答辯人補充仲裁委員會遺漏和支持答辯人各項賠償費用為謝。
證據和來源:
一、__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頁;
二、_______養殖場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一頁。
附:本狀副本共_______份。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13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68年8月10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系、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_______________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件,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時間: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14
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戶籍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___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_________________
一、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上訴請求1應予駁回。
(二)上訴請求2應予駁回。
(三)上訴請求3應予駁回。
(四)上訴請求4應予駁回。
二、下列財產,一審不予處理或錯誤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中院予以糾正。
1、被上訴人用于購買_____房產的_____萬元婚前存款;
2、_____房產裝修款_____元;
3、_____汽車;
4、上訴人貸款炒股轉走的現金_____元。
三、由于時間變化,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已經發生變化,列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_____房產貸款,現貸款余額本金是_____元,利息是_____元,罰息是_____元,訴訟費預計支出是_____元,合計此套房產負債為_____元;
2、_____銀行貸款,現本息余額是_____元。
四、根據事實,請求中級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如下認定:_________________(按一審判決書的認定順序)
1、認定被上訴人的婚前財產為_____房產一套和現金人民幣_____萬元;(判決書第_____頁第_____行,維持一審認定)
2、認定_____房產系上訴人出售_____房產的房款所購買;(判決書第_____頁倒數第_____行,維持一審認定)
3、認定被上訴人出資婚前存款_____萬元購買___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4、認定被上訴人用出售_____房產的房款裝修___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5、認定上訴人非法轉移現金_____元;(判決書第_____頁第_____行,依據司法解釋,重新認定)
6、其余認定不變。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審有關事實認定錯誤,處理不當,應予糾正。
請求中院查明事實,作出正確的判決。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二、如何寫離婚答辯狀、離婚答辯狀怎么寫、離婚答辯狀范文/格式、不同意離婚答辯狀范本
離婚答辯狀
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戶籍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訴我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認為原告和被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離婚,原因有四: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答辯狀(仲裁) 篇15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因陳x訴李x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一案,根據事實及相關證據,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關于本案的事實。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將位于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畔_______棟_______房以______________元的價格出售給原告。現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為由起訴至貴院。
二、關于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
原告主張我方拒收定金于法無據,且不可能存在拒絕收取定金的情況。
1、我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天給了賬號給原告,但對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給我方,同時在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中,郵件無法看出是與本案的糾紛相關聯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義發出,僅僅是律師函三個字,正常人拒收寫上律師函的郵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該郵件里面的律師函是何內容,因此,我方認為與本案無關。
2、根據《房屋買賣合同》第三條的約定,經紀方作為代理人有權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關稅費。但對方一直未將定金提存給中介,對方一直沒履行合同下的義務。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并無約定支付定金的情況,即使原告提交的證據中令頁提交了一份關于定金與剩余樓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該附件無法與《房屋買賣合同》聯系起來,且無原被告的簽名確認,更嚴重的是,該合同約定的時間是20__年,而本案的買賣合同簽訂的時間是在20__年。
4、附件上約定支付定金的時間是在1月5日,結合《房屋買賣合同》上簽訂的時間也是1月5日,也就是說簽訂合同當天是可以直接給定金的,但是對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義務。
5、原告要求的違約金過高,同時我方并非違約方,違約金是在要補充對方的損失在產生的,現對方毫無損失,要求違約金過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辯意見請法庭考慮!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16
答辯人一:,男,19xx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二:,男,19xx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因上訴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稱:)不服20xx融民初字判決提出上訴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原審認定事實清楚,程序無誤,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關于一審法院程序錯誤
1、關于本案應依法中止審理的答辯。
、 依據一審上訴人提交的證據二融消驗字97第074號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意見書,說明訴爭店面所在的**大廈已由消防部門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違反消防法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并未發生導致涉案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對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而導致轉租合同被撤銷的情形。
、 答辯人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和上訴人與之間的租賃合同以及上訴人與之間的租賃合同,三份合同主體及客體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獨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間不存在主次合同關系。本案的租賃合同是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等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訂立的,內容并沒有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可撤銷的法定情形。基于合同的相對性規則,即使存在合同終止、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本案的審理與否也不影響其他各方當事人據各自合同關系向合同相對一方主張權利的救濟,因此本案無需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無需中止訴訟。
2、關于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不是本案適格原告的答辯。
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資格應適用民訴法及民訴法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據《民訴訟法意見》第47條“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訴人屬于合伙人,具體在本案中的身份即應屬于共同原告。作為一審法院有權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據職權追加當事人,無需其他當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為共同原告無論是在事實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確的。
二、關于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賃合同應被認定為無效合同的答辯。
依據20xx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隊向承租人發出《不同意投入使用、營業決定書》僅僅說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裝修不合格導致其無法投入使用、營業,與訴爭店面所在的**大廈一次消防驗收無關也與本案訴爭店面能否使用、營業無關。事實上,在合同期內被上訴人的店面一直處于正常營業使用狀態,導致本案租賃合同終止,訴爭店面無法繼續營業使用的根本原因在于房東對訴爭店面停電上鎖。而且從上訴人因自營承租店面未通過消防驗收與房東產生糾紛至原告被迫停止營業,中間時間有11個月,被告其實是有合理、充裕的時間來告知原告存在的風險,但上訴人從未告知實情即使在被上訴人進行二次裝修期間也未告知過風險,在房東將訴爭店面停電上鎖后,上訴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夠盡快解決糾紛,不會對營業有影響。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與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之間不存在主次合同關系,兩份合同獨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說明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并不必然導致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上訴人如喪失轉租權的情況下,被上訴人可依據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向上訴人主張權利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況且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已于20xx年9月因上訴人違約而一終止履行,上訴人再主張雙方的租賃合同無效無任何法律及實際意義。
三、關于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應當賠償的項目,上訴人認為缺乏事實、法律依據的答辯。
1、依據《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房東在本案中屬于第三人的身份,訴爭店面被其停電上鎖導致被上訴人無法經營,仍應由上訴人來承擔違約責任。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上訴人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由上訴人交納的各項費用,導致被上訴人停業1個月以上的,被上訴人有權終止合同,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違約給原告造成的一切損失。因此,被上訴人有權向上訴人主張裝修損失、裝修設計損失、廣告費損失以及員工宿舍房租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2、關于裝修損失及裝修設計損失部分。訴中一審法院已委托評估公司對裝修損失進行評估,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中已說明委估的裝修具體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詳見《家具裝飾施工報價表》,在該份報價表中已明確未包含廚房設備、電器、廣告、辦公設備、餐具等,事實上對于可移動的桌椅和設備等,被上訴人已在裝修損失外另行主張賠償,并未包含在評估值中。同樣裝修設計損失也未包含在裝修損失范圍內,被上訴人有權按實際損失另行向上訴人主張賠償。
3、關于廣告費用損失及員工宿舍房租損失。
20xx年8月被上訴人因經營需要重新裝修訴爭店面,同年9月22日房東以上訴人未按時交納租金為為由將訴爭店面停電上鎖。被上訴人為經營訴爭店面租賃員工宿舍,進行廣告宣傳均系實際、必要的費用開支,為證明該項損失,被上訴人并已提供相應的合同及收費收據。因此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承擔廣告費用、員工宿舍損失事實充分。
4、關于違約金。
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違約給被上訴人造成的一切損失。上訴人、被上訴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訴人除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還應當賠償其他損失。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無誤,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此致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答辯人: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 柳浩律師 20xx年8月6日
答辯狀(仲裁) 篇17
原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__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__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原、被告婚生兒子/女兒_______________變更為由原告撫養;
2.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的撫養費____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答辯狀(仲裁) 篇18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民族: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訴我____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_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19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簽名)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制定,供公民對民事起訴提出答辯用。
2.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答辯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3.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所、聯系方式。
4.答辯時已經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基本信息。
5.答辯狀應當由本人簽名。
答辯狀(仲裁) 篇20
答辯狀: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曾用名王文某某),男,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某縣竹陽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某,男,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某縣竹陽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蘭某某、王某甲現針對原告李某某、王某某訴其法定繼承糾紛一案的訴訟請求,作出如下答辯: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的三項訴訟請求均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理由如下;
二位原告沒有盡到贍養其老父親的責任。不享有繼承份額。
答辯狀(仲裁) 篇21
答辯人:張,女,1X年XX月XX日出生,住廣州市路3號B附樓1xA。
被答辯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XX區振華路X大廈樓。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針對被答辯人的起訴,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望合議庭予以采信:
一、被答辯人主張的物管費缺乏依據
1、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不存在物業服務合同關系
廣東XX大廈業主委員會與被答辯人簽訂原《物業服務合同》的合同期限自x年x月2x日起至x年x月25日止,該合同期滿后既未自動續期,雙方至今也未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這一事實在被答辯人的《民事起訴狀》中已得到確認。
2、期滿后的原《物業服務合同》因大多數業主對其履行存在較大異議而不自動續期一年并已解除
廣東XX大廈B附樓大多數業主對原《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存在較大異議,于x年x月25日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遂不同意續簽并要求更換物管公司,被答辯人在《民事起訴狀》中陳述廣東XX大廈B附樓業主“對原告(被答辯人)按原物業服務合同提供的物業管理未提出任何異議”與事實嚴重不符!大多數業主因物管公司退出小區一事與被答辯人進行過多次交涉,但被答辯人堅持不同意退出,后業主們就此問題多次投訴至華樂街道辦事處,華樂街道辦事處也曾多次組織業主們與被答辯人進行協調,最終也未解決問題。
根據合同約定,期滿后的原《物業服務合同》因存在較大異議而不自動續期一年并已解除。原《物業服務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本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無異議的,本合同繼續自動續期一年。雙方如有異議的,本合同解除!笨梢,原《物業服務合同》簽訂雙方已事先書面約定合同自動續期一年的條件,即原《物業服務合同》履行不存在異議才自動續期一年。而現在大多數業主拒絕續簽及積極投訴等行為已明確表示對合同履行存在諸多異議,原《物業服務合同》應根據合同約定不自動續期一年并已經解除。退一萬步講,即使自動續期,續期1年時至x1年x月25日就已期滿,被答辯人也無權據此再主張合同期滿以后的權利。
3、被答辯人的所謂“事實物業服務”屬違法的強行服務
原《物業服務合同》已于x年x月25日期滿,但被答辯人拒絕退出廣東XX大廈B附樓,非法霸占B附樓物業兩年多,強行向業主提供事實服務,強迫業主接受他們不合理的物業費等費用,拒絕接受業主對他們的服務監督,從根本上無視業主的合法權利,侵犯了業主自由選擇其他物管公司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業主委員會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服務區域、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設施,以及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和由其代管的專項維修資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拒絕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為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的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北淮疝q人以單方、強行提供的所謂“事實物業服務”起訴答辯人,法院應當予以駁回。
另外,被答辯人強行服務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被答辯人同業主、業主委員會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二者是以物業服務為標的的委托合同法律關系: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委托被答辯人為其提供物業服務、并向其支付相關勞務費用的簡單民事法律關系,其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相關基本法律。就《合同法》具體而言,《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钡谒臈l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即合同當事人有權選擇訂立對象,有權選擇訂立或不訂立合同,任意一方不得強行要求對方接受要約,不得強行要求對方履行無法律依據的義務。同時,《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在事實合同成立的要件上,《合同法》要求“對方接受”,“對方接受”的前提是愿意,雙方“合意”是事實合同的基礎。而事實上被答辯人所謂的“事實物業服務”自始至終未得到多數業主的“愿意”。所以,被答辯人無權通過單方、強行的所謂“事實物業服務”來要求答辯人繳納物管費。
二、被答辯人主張的物管費收取標準缺乏依據
1、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未約定物管費收取標準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原《物業服務合同》中關于物管費收取標準的約定因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不續期而無效,且原合同雙方無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至今被答辯人就物管費收取標準并未與廣東XX大廈業主委員會或業主達成一致意見,更未在有效合同上明確約定,被答辯人根據已期滿未續期的原《物業服務合同》來確定收取標準,違反了上述規定。
2、被答辯人主張的物管費收取標準未經物價局核定、備案
廣州市物價局于x年2月3日曾經就B附樓的物管費問題發出了一份整改通知書,要求“B附樓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越秀區物價局核定或由業主與物管公司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廣東XX大廈業主委員會與被答辯人自x年x月2x日始不存在物業服務合同關系,業主與被答辯人也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據此B附樓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應由越秀區物價局核定,但被答辯人一直未辦理核定、備案手續,在本案中也未提供這方面的相關證據。
3、被答辯人的物管收費與服務水平不符合相適應的原則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薄稄V東省物價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收費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同時,根據x年度廣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基準價,一級物業服務的基準價(有電梯)為1.x元/平方米·月,可以上下浮動的幅度為15%,即在1.45至1.xx元/平方米·月之間,而被答辯人主張的物管費標準為14.x5元/平方米·月,將近政府指導價標準的1x倍!被答辯人向業主主張超高標準的物管費,卻并未提供符合相應服務水平要求的'物業服務,從B附樓的現有居住環境也完全看不到有這么高標準的物業配套服務。答辯人的房屋經常出現沒有電和漏水等問題,當答辯人向被答辯人反映時,被答辯人聲稱:14.x5元有14.x5元的服務,x元就只有x元的服務。被答辯人主張高額的物管費卻不提供符合相應服務水平要求的服務,對業主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其行為明顯嚴重違反了上述規定,也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滯納金缺乏依據
本案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不存在物業服務合同關系,更未對“未按時繳納的物業服務費用,每天收取x.5‰的滯納金”進行約定。同時,被答辯人據以的原《物業服務合同》已期滿并且期滿后其強行提供的物業服務嚴重違反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此外,《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對就拖欠物管費是否支付滯納金也并沒有規定,并且本案主張的滯納金也明顯高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息的標準。因此,本案被答辯人滯納金的主張缺乏合同和法律的依據。
四、答辯人實際上已按照較高標準繳納了物管費
雖然答辯人一直要求被答辯人于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后退出廣東XX大廈B附樓且不滿意被答辯人強行提供的物業服務,雙方也未約定物管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但善良的答辯人自x1年5月起至x2年x月止,還是按照x元/平方米·月的較高標準(約政府指導價標準的4倍)向被答辯人支付了物管費。而被答辯人竟然還無理起訴答辯人,為此,答辯人保留要求被答辯人返還已繳納的物管費的權利。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拖欠物管費缺乏事實和合同及法律依據,并且其提交的欠費清單中也未扣減答辯人x2年x月份已繳納的金額,被答辯人訴訟請求的物管費金額本身就存在計算錯誤。
綜上所述,鑒于被答辯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收取物管費及其標準無任何依據,答辯人無需支付被答辯人主張的物管費及滯納金。相反,被答辯人強行提供的物業服務直接違背了包括答辯人在內的大多數業主的意愿并嚴重損害了大多數業主的合法權益,答辯人保留要求被答辯人返還已繳納物管費的權利,并懇請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
代理人:于、余
x年XX月XX日
答辯狀(仲裁) 篇22
答辯人:_________,性別,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漢族,單位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縣______街______號,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性別(配偶的性別),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漢族,單位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縣______街______號,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就______訴我離婚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不)同意解除與的婚姻關系(按實際情況,是就寫同意,反之則是不同意)
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
(原告______年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之前因為某些原因我們分開了,但后來原告因______回來找我,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因此原告說婚前感情基礎較差不是事實。)
二、女兒(兒子)由______撫養
我與______的女兒(兒子)由______撫養,但是______應保證女兒由其親自撫養,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展,否則我有權變更撫養關系。
(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對孩子的成長不好,而且我有相關的經濟能力撫養孩子,對于原告請求孩子歸他撫養,我不同意,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請。)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______應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萬元。
2、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______在銀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3、其他家庭共同財產約______余元,因房屋歸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問題不作任何答辯。)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答辯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23
答辯人: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1、答辯人同意解除與____________的婚姻關系。
答辯人同意離婚,不是因為被答辯人訴狀中所稱的感情完全破裂,而是考慮到被答辯人、被答辯人家人現在想極力拆散這段姻緣的不正常想法和現狀,考慮到想為我的孩子提供一個溫暖溫馨的家庭生活環境才同意離婚。
答辯人想說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是自由戀愛認識,并由雙方親友認可后結婚,感情一直很好。但由于被答辯人聽信他人閑言,加上沒有固定工作,導致性情孤僻猜忌,經常為家庭瑣事挑起家庭糾紛。直至答辯人收到起訴狀之日,答辯人仍相信被答辯人是受他人挑撥一時意氣用事。被答辯人在訴狀中稱雙方經常因瑣事發生口角,夫妻感情破裂,這不是事實。感情再好的夫妻也難免有矛盾,有摩擦有爭吵在家庭生活中并非不正常的事,并不能因此說夫妻感情破裂。事實上被答辯人和答辯人因為家庭瑣事幾乎很少發生爭吵,大多數都是被答辯人被其他人尤其是其母親、胞姐說教、閑言后就會挑起與答辯人的爭吵。被答辯人訴狀中所說的______年______月發生的爭吵,也是由于被其家人說教閑語后由被答辯人挑起的。這次事情之后,由于當時答辯人帶著小孩回娘家住了一段時間,期間答辯人的父母胞弟都曾多次聯系被答辯人,希望能回到婆家居住,但被答辯人及其家人都不予理睬。沒想到,不久之后答辯人就收到一紙訴狀。
答辯人一直認為,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才能修得共枕眠,答辯人十分珍惜和被答辯人的緣分,尤其是現在還有尚咿咿學語的孩子,答辯人和被答辯人一直感情很好,也有共同的生活目標,答辯人想不出能有什么嚴重的矛盾使得雙方要以離婚的方式才能解決,也無法相信被答辯人竟然如此置夫妻感情、父子感情于不顧,為莫須有的家庭瑣事要對簿法庭。既然被答辯人執意如此,尤其是被答辯人的家人,不但不為其至親的婚姻祝福,還推波助瀾,答辯人認為即使現在不同意被答辯人的要求,被答辯人和其家人也不會善罷甘休?紤]再三,為了答辯人和孩子有個更平和融洽的家庭成長環境,答辯人愿意成全被答辯人及其家人,同意離婚。
2、婚生子____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被答辯人定期給付撫養費。
原被告于____________日生育一子____________,為了兒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兒子。理由有以下幾點:
第一,孩子剛剛滿歲,而且一直由答辯人直接撫養。從孩子出生到現在,從照顧孩子的衣食起居直到現在孩子上幼兒園,都是由答辯人在承擔。而被答辯人卻對孩子漠不關心,不僅平時對小孩缺乏關注照顧,甚至孩子生日、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節日都未與孩子一起度過,甚至電話都沒有打過,可見被答辯人對親生孩子的感情冷淡到何地步!
第二,答辯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而被答辯人卻一直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第三,被答辯人有抽煙的不良嗜好,煙史多年,且煙癮很大,即使在答辯人懷孕期間,也無法戒掉。如果小孩跟隨父親生活,將對小孩的身體健康造成巨大傷害。
3、請求法院判決將雙方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并由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自______年______月起由答辯人一人承擔的孩子的營養、教育、醫藥、日常生活費用共計____________元的一半(因答辯人從未料想到被答辯人會提起離婚訴訟,所以大部分孩子日常開銷的收據發票并未有意保存,現將部分現有收據發票附上,作為小孩每月基本生活、教育、醫藥等費用的標準。
1)生活費用: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2)教育費用: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3)醫藥費用: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共同財產情況:_________
1)婚后購買的家具一套,現市值約____________元;
2)婚后購買一輛車一部,現市值約為____________元,一直由原告使用;
3)婚后購買摩托車一部,現市值約為____________元,目前由答辯人使用。
另外,因結婚前答辯人娘家購置了一套家具作為嫁妝贈與女方,此為答辯人個人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答辯人一直認為“成一個家難、拆一個家易”,原告現在不珍惜婚姻,不珍惜家庭,但答辯人希望原告能以孩子為重,以此為戒,不要再杜撰事實,混淆視聽,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同時也懇請法院核實上述答辯意見并采納。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24
二審上訴答辯狀范文: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9月6日出生,__________市迎澤區地稅局工作,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西二巷_____號_____單元_____號。
答辯人就上訴人劉剛提出返還原物糾紛上訴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本案屬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權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還原物的侵權糾紛案件,并非單位內部分房糾紛,應屬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一審法院對于上訴人非法侵占訴爭房屋的事實認定清楚。
二、答辯人名下只有訴爭房屋房產證上登記的唯一一套房產,上訴人憑空捏造所謂答辯人與前妻騙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辦理訴爭房屋所有權的事實純屬烏有,也與本案審理沒有任何關系,答辯人不再贅述。
三、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一審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法律正確。
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但是上訴人置事實和法律于不顧,企圖永久占有答辯人的物權。在國家大力倡導保護私人財產權利的今天,答辯人相信正義一定能伸張,違法一定會受到制裁。為此,請求二審法院明鏡高懸,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審答辯狀(范本)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陳某,男,漢族,__________0年_____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市長安區__________街
答辯人因與本案上訴人賀某土地使用權確權糾紛一案,現針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正確,上訴人稱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有誤沒有任何依據。
上訴人稱__________年7、8月份,其通過中介與被上訴人把位于長安區__________街6號的房產賣給被上訴人,約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實在一審法院判決書中得到了確認,并無對事實認定錯誤,至于上訴人稱被上訴人要把繳稅憑證給上訴人,且被上訴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純屬無中生有,且也不屬于本案爭議焦點。另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也未能說明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中錯在何處,所以,上訴人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二、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對土地使用權有明確的約定。
在被上訴人向一審法院提交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第三條即規定“甲方將房產移交給乙方時,該房產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乙方。”因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當初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對土地使用權進行了明確的約定。
三、上訴人稱一審法院超出被上訴人訴訟請求作出的第二項判決違反了民事審判不告不理原則是無效的,該理由不能成立。
一審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判決上訴人協助被上訴人辦理過戶手續是確認該土地使用權歸屬理應包含的內容,因為既已確認該土地使用權歸被上訴人,那倘若上訴人不配合被上訴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僅僅一審法院判決書中確認其土地使用權是沒有實際意義的。
綜上所述。原審人民法院認定事實清楚,判決合法、合理。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陳某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25
答辯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對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申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
向貴會申訴之我公司員工__________,與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
二、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做出的決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據。
答辯狀(仲裁) 篇26
答辯人:法定負責人:住所地:被答辯人:住所地: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借記卡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證據不足,不能證明起訴狀所述待證事實,被答辯人訴訟請求應不予支持。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可分為三組,
第一組為儲蓄綠卡對賬單、活期明細、短信,該組證據僅能證明交易卡號末四位3404的儲蓄綠卡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發生交易,交易金額合計______萬元。
第二組為中國通信客戶詳單,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交易發生后進行了電話掛失、電話報警。
第三組為銀行卡、存折,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開立了交易賬戶。被答辯人訴稱:人在某市,卡未離身,交易系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在異地盜取,銀行存在管理漏洞。而縱觀上述三組證據,均不能證明被答辯人訴稱的待證事實,與待證事實無任何關聯性。被答辯人訴稱:資金在相距遙遠的異地取走,可以認為系他人支取。答辯人認為該推斷不成立,交易發生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被答辯人報案時間為次日,按當下交通之發達,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完成異地交易行為,且交易及報案時卡是否在被答辯人身上,交易是否被答辯人授意他人代為實施尚不得而知。因此,被答辯人證據不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其主張應不予支持。
二、被答辯人未妥善保管密碼,責任應自行承擔。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辦理了儲蓄綠卡,根據雙方簽訂的
第八條的約定,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綠卡和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中國XX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中國XX銀行依據密碼為持卡人辦理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因密碼泄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持卡人本人負責。銀行卡密碼系被答辯人自行設定,具有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答辯人及任何
第三人無從知曉。被答辯人訴稱:交易非本人實施。假定該訴稱成立,則持卡人必須知曉正確的密碼方能進行交易,持卡人獲得密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被答辯人故意告知,該情形下應視為被答辯人自行交易或授意交易,責任當然自擔;二是被答辯人無意之間泄露,該情形下被答辯人應對其未盡妥善保管密碼之義務導致財產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三、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答辯人系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的合法、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有經過國家認證和檢驗合格的安全交易設施。答辯人依據持卡人密碼正確的操作指令辦理交易,完全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綜上,被答辯人無任何證據證明存在偽造的銀行卡、交易系他人所為,而被答辯人有泄露密碼的高度蓋然性,且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因此,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均不應支持。此致______區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27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集團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答辯人因與YY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辯意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一、__________集團陜西分公司為原告訴稱承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具有獨立訴訟主體地位,應當參加訴訟,原告無權直接起訴總公司。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睹裨V意見》第40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__________集團陜西分公司為依法成立、經依法登記、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對獨立性。與原告發生承攬合同糾紛的當事人為分公司,依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分公司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具有當事人資格,應當作為訴訟主體獨立參加訴訟。
該承攬合同糾紛為原告與分公司簽訂,總公司并不知情,對于該承攬合同的真實性及其履行情況均無從得知。原告訴稱與分公司存在承攬合同糾紛,分公司有獨立訴訟資格,原告應該以分公司為被告,無權直接起訴總公司。
二、原告訴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公司原負責人ZZ在其承攬合同中簽字,對所拖欠貨款進行了確認。而原告在起訴書中稱原負責人為“楊惠生”,若原負責人ZZ真的對所拖欠貨款進行了簽字確認,原告不可能不知原負責人Z經理的真實姓名;且原告并沒有提供所稱的承攬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相關證據,答辯人有理由懷疑該承攬合同的真實性,不排除偽造的可能性。
三、__________集團陜西分公司原負責人ZZ已涉嫌經濟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偵查,下落不明,并將本案涉及的相關合同及其他材料帶走,致使總公司無法掌握其他的證明材料,對本承攬合同是否真實存在及是否屬于ZZ的個人行為等重要事實無法明確,更無法考證,需要等ZZ歸案及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攬合同糾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待核實。
綜上,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告無權起訴總公司,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第65條等相關法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28
答辯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民族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社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在民事訴狀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屬實,事實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姻基礎牢固。被答辯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事實上是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認識近三年,經過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間都覺得性格、學歷、工作、生活都非常滿意合適才登記結婚。
。ǘ┐疝q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辯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恩愛,相互關心,體貼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顧護理。尤其是有了兒子以后,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盡享天倫之樂。
(三)被答辯人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見異思遷,另有所愛。(四)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社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即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甚篤,只是由于被答辯人一時糊涂方才起訴離婚。
二、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屬實。
事實恰恰相反,孩子生下來后,就由答辯人一直照料,被答辯人基本上沒有帶過孩子,即便孩子發燒住院,被答辯人也是不管不問,綜上所述,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三、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1、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辯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疙瘩”,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請沒有事實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29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成都___________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德陽_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長。
答辯人就德陽_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訴成都___________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從程序上,本案已過訴訟時效多年,被答辯人訴訟主張不應得到支持。具體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我公司與被答辯人之前簽訂的編號為CD_____Y059買賣合同對合同有效履行期是有明確約定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年4月24日至20__年4月23日”。即,本合同不能無限期拖延履行下去。在20__年4月23日前,我司應完成生產和交貨義務,被答辯人應完成收貨并足額付款義務。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并使該狀態超過此期限,即構成根本違約。該有效期屆滿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要求返還已付貨款等解決糾紛的訴訟請求,應在2年訴訟時效內主張。目前,被答辯人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3年多,其所有主張依法不應得到支持。
2、我司在合同中約定期限條款的是考慮到生產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運輸、倉儲成本在逐年上漲,履約期過長極易導致虧損等難以預料的風險。在履約期內的成本上漲風險我司自愿承擔,但因被答辯人過錯造成合同長期無法履行,并導致我司不斷擴大的經濟損失,其不利后果若由我司承擔,顯失公平。
3、合同簽訂后,我公司積極投入生產,并在20__年8月16日按被答辯人的要求生產完畢,并于20__年8月26日正式書面知會被答辯人要求交貨并催告被答辯人履行付款義務。至此,已經完成了出賣人的合同主要義務(生產及交貨)。被答辯人復函稱因自身基礎工程滯后,將在20__年12月左右收貨。我司出于對被答辯人基本誠信的信任,接受了被答辯人延期收貨的請求。但是,被答辯人承諾的期限屆滿后,杳無音訊,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我司發貨,此狀態持續了近6年。被答辯人在6年期間從未向我司主張任何返還貨款或解除合同的請求,沒有引起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事由存在。其在時隔6年之后突然提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書》,旨在造成訴訟時效未過、合同仍在履行的假象,我司認為該通知書不能產生此法律效力,故未提異議,不予理睬且不予認同。
4、被答辯人在自己承諾的收貨期限屆滿時未兌現收貨及足額付款義務,被答辯人在合同有效期屆滿后杳無音訊,其行為已經構成根本違約,且被答辯人對此是明知的。事實上,我司現在也不可能再以當年約定的合同價格出售同類產品與被答辯人。該合同因被答辯人過錯,早已終止履行,被答辯人的實際行為也證實了此效果。至于是否從形式上履行解除手續,已經毫無意義。但被答辯人在明知自己出現了根本違約的情況下,怠于行使解決合同糾紛的權利,導致訴訟時效過去多年,其不利后果應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了合同履行不能,但怠于行使解決合同糾紛的權利,導致訴訟時效早已屆滿,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二、從實體權利上,被答辯人的要求于法無據,于事實嚴重不符。
1、雙方約定的定金條款系簽約時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定金罰則實行無過錯主義原則,旨在保護守約方的權益,只要出現根本違約,則無權要求退還,故本案定金應由我司全部沒收并無不妥。
2、被答辯人因自身過錯兩次延期履行期間,并未按合同向我司支付第二筆貨款6.37萬,而是主動支付了4萬元。我司認為該4萬元的性質并非純粹的貨款,還有擔保自己一定會按承諾履行收貨及足額付款義務的意思,有履約擔保的性質。其目的是取得我司的諒解,也確實得到了我司兩次寬限履行期限的實際效果。在其提出的履約期限屆滿后,再次違約并長期不聞不問,其已經無權利再主張我司歸還該筆款項。
3、我司并非如被答辯人所述的“被告并無實際損失”,而是存在重大經濟損失。被答辯人定制的產品屬于非標類產品,我司生產后如被答辯人不接收,則無法以同類價格轉賣;在經過合理期限的倉儲保管后,因無法承擔日益增長的倉儲費,只能作為廢品處理。因被答辯人怠于收貨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以及其后長期不聞不問的行為,導致我司產品維護保養、倉儲、定制產品折舊處理等重大經濟損失,已經超過了被答辯人已經支付的款項,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倉儲費及保養費
因被答辯人定制的產品體積龐大,我司生產車間不能長期存儲,否則將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而被答辯人對如何安置該產品沒有任何指示,我司不得不委托第三方代為倉儲,按日倉儲費15元計算,倉儲期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3月14日。對于汽車衡類大型機械類物品來說,該倉儲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我司已經盡到了妥善保管的謹慎附隨義務。該筆費用共計19050元支出系我司墊付,其發生的直接和根本原因在于被答辯人怠于收貨,此項費用依法應由被答辯人承擔。
(2)折舊處理造成的價差損失
因該電子汽車衡系被答辯人指定型號、規格、尺寸,相關配件也是按其要求定制的,屬于非標類產品。如被答辯人不接收,則我司無法尋找同類需求者,也無法以合同同等價格出售。鑒于被答辯人長期不收貨,也無任何指示,而第三方倉儲人也在催促我司盡快搬離,而長時間的保管也難以避免的造成該產品逐漸老化和貶值,在長期得不到被答辯人收貨通知的情況下,我司為避免日益增加的倉儲開支、產品銹蝕老化等損失的擴大,不得不按廢品材料出售。廢品出售價格與合同約定價格之間差距77200元。該損失目前亦由我司先行承受。我司認為,該損失的發生原因系被答辯人過錯造成的,依法應由被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我司并非如被答辯人認為的“沒有任何損失”,事實上,因被答辯人的根本違約行為造成了我司大量的經濟損失,且該損失已遠超過被答辯人已支付費用的全部。即使通過普通人日常生活經驗判斷,都可知此損失發生的必然性。該損失應由過錯方承擔,我司作為守約方,已經盡到了一切誠信、謹慎的義務,若由我司承擔此損失,與理不通,與法不容,也顯失公平。
綜上,被答辯人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多年,且造成了我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被答辯人的各項訴訟請求均應予以駁回,給我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司將提起反訴向其追究賠償責任。
此致
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成都_______________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30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答辯人因收到_____人民法院轉來——關“___________________而造成的損失__________元”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事實和理由:
一、對保險情況予以認可
被答辯人在我公司投保了機動車__________保險及__________險_______萬,發生事故時尚在保險期內。
二、對超過訴訟時效的費用不予賠付
本案所涉_________發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上述的事實,根據我國第一百三十六條,從______發生之日,即被答辯人_____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過_______的訴訟時效,且不存在因客觀原因不能行使權利的情形。
據此,對超過訴訟時效的部分,答辯人不同意承擔保險責任。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以下不合理費用答辯人不予賠付
1、
被答辯人_______其主張誤工費不合理。
被答辯人______也未提供與其他收入相關的、工資單和完稅證明,因此,誤工費的主張不應得到支持。
2、營養費
營養費的計算,醫囑沒有明確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被答辯人主張_______元數額過高。
3、護理費
被答辯人護理費的計算參照的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而______發生是在______年,應當參照_______年事故發生時的標準。
其次,被答辯人________的護理期計算重復。
4、撫慰金過高
根據被答辯人的實際情況,其所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合理的費用應該是_______元。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_____對于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合法且不合理。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
列舉,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31
答辯狀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為,地址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辯人主張訴訟請求所依據的《租用土地合同》是虛假的。第一,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乙方的簽名非答辯人本人的簽名。
第二,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簽名只有,而原《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簽名分別是、。
第三,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合作社公章是20__年之后才生效的,原《租用土地合同》上甲方并未蓋公章。1995年4月,竹料鎮的白沙村歸良田鎮管轄;20__年6月8日起,竹料鎮、良田鎮才停止運行并入鐘落潭鎮,此時白沙村才歸鐘落潭鎮管轄。1995年5月10日時合作社的公章上應是良田鎮或是竹料鎮而不應是鐘落潭鎮。
第四,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原租用榕樹公后底土地有效期從20__年2月26日延長至20__年2月26日”是虛假的。原租用土地合同約定“原租用土地到期時間是20__年2月26日改為2150年2月26日”。
二、答辯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履行合同義務,對土地的占有合法!蹲庥猛恋睾贤分屑s定租用土地到期時間為2150年2月26日,
在此期間答辯人已交20__年租用土地的費用,履行了《租用土地合
同》約定的提前支付一年租金的義務,亦不存在《租用土地合同》中
約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答辯人對該地的占有是合法。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所主張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答辯人請求
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廣東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月日
答辯狀(仲裁) 篇32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答辯狀副本____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