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業發起人協議書(精選3篇)
私人企業發起人協議書 篇1
為設立 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 名發起人,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風險共擔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人為“ ”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 為發起人代表。
三、發起人一致同意“ 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并聯合設立發起人事務所, 為未來公司總經理兼法人代表。
四、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五、公司初期資本總額為 萬元,股份總數為 股,每股 萬。
六、公司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的100%。如有其他出資人認購股份,需經全部發起人協商同意,再進行對公司整體股份的認購。
七、 公司的暫定前期費用為 萬元,設立費用由全體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后,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不同意發起人非專利技術認購方式,實物認股可根據市場價和各發起人共同商議再定。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屆期對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金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評估高于最后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民法典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因發起人過失致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真正把公司發展壯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的名稱為: 公司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三條 本公司由 ,共同組建,公司依法成立,為獨立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 本公司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誠信經營,注重經濟效益;提高職工收入,選用有能力人才,保障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本公司的計劃: 年上半年前定好公司辦公鋪面,裝修好辦公好場所; 時間內在 致少開設三間分公司。五年之后爭取做到國內有知名企業。
第二章 股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六條 本公司股東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首期以(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現金)投資 元,占公司股本的 %。
第三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凡承認并遵守本章程,通過出資持有本公司股權者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按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八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根據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的權力;
2、按出資比例享有收益權;
3、了解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對違法亂紀、玩忽職守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人進行檢舉、控告;
4、按公司規則、章程轉讓出資;
5、公司終止清算時。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九條 公司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1、對公司出資并承擔公司的虧損及債務責任;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從和執行股東會決議;
4、支持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發展;
5、維護公司利益,反對和抵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四章 股權管理
第十條 公司對各種股權實行規范化管理。
1、公司設立股權管理辦公室,在董事長領導下,負責股權管理工作。(公司有一定規模后正式組建董事會,具體內容由補充協議進行規定)
2、公司制定股權管理規則(或實施辦法),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3、公司因發展需要擴股、縮股時,需由董事會制定方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4、公司因發展需要,吸收新股東、調整股權結構,需由董事會制定方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5、股東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權管理規則轉讓股權。
6、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的條件如下:(1)股東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須三年之后,三年之內發起人的股份不能撤資。(3)雙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脅迫股東轉讓股權;(4)股東向公司內股東轉讓股權,須經股權管理機構確認后辦理過戶手續;(5)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受讓人的名稱、住所及受讓人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7、公司建立股權流轉機制,使擴股、縮股、吸納、退出按市場經濟需要順暢運行。
8、公司向股東頒發股權證作為股東出資憑證和分紅依據。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第十二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2、審議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5、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實行擴股和縮股作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或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財產組織形式、終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決議;
11、審議決定公司股權管理規則或其他重要事項。
12、現階段公司的人事任免,包括工程部人員,新來員工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再由股東會定奪。
第十三條 股東會議事規則如下:
1、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行使表決權。
2、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 臨時會議的股東會議由一半的股東發起。在召開會議的15天前應將會議的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3、凡股東會作出決議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的2/3以上;凡股東會選舉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持有或代表的半數以上。
4、 股東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決權,但須出具書面授權。
第九章 勞動保障與分配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尊重職工的勞動權力,按國家法律政策解決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社會保障、職業培訓、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職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在辭職前1個月提出申請,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履行手續,否則,須賠償因辭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公司不得違法辭退職工。公司應按規定提取職工社會保障基金并上交有關機構。
第十章 補虧與清算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生虧損,先用稅后利潤彌補,須用自有資金彌補虧損時,首先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由各種股份按比例彌補。
第二十六條 公司解散進行終止清算時,清算組應在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發布公告,債權人自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造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3、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4、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在發現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7、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七條 公司決定清算后,未經清算組批準,任何人不得處理公司財產。
清算組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公司職工工資、集資款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銀行貸款及其他債務。
第二十八條 公司清償后,剩余財產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提交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條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2)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3)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4)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發起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公司前期現階段有關事項:
一、財物管理
(1)發起人共同設立一個共管賬戶作為大筆資金存入,另設一個私人賬戶作為流動資金賬戶(此賬戶現階段資金存入不超過 萬元人民幣,公司發展后可適當調高資金存入量)現階段作為集體的起步資金 萬元:共管賬戶存 萬,私人賬戶存 萬。由 保管存折, 負責現階段財物立帳出納, 保管存折密碼對每一項資金出入立帳監督。
(2)每收入大數工程款入帳須 人簽字,各股東有權要求不定時對帳。
(3)現階段各股東工資暫定為: 月/元, 月/元, 月/元, 月/元。每月定于8號發工資(工資和提成由 做工資表帳目由發起人共同簽字再發放)
(4)公司前期合作期間的資金屬發起人共同所有,任何個人不得借用或挪用。
(5)如有發生關于個人和客戶之間的回扣的款項,都屬于發起人共同所有,但可以給予個人20%獎勵同工資一起發放。
(6)凡屬公用支出報銷一律有憑證及當事人簽名和 簽名。
二 、現階段工作個人工作劃分;
(1) 負責公司各項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及策劃,規劃公司全面發展的管理及方針。
(2) 負責工程部人員調配及公司日常經營和內部事務的管理工作,質量監督暫由 , 負責。工地超過五個工地可以由 管理一半。
(3) 主要負責設計部工作;作為設計師提成為2%, 主要負責市場部工作,作為業務員提成為2%。其余工作 可共同完成。
(4)合作期間所有個人客戶來源由發起人共同所有,由發起人共同分工協作完成,一律屬集體所有。(個別之前做了大部份工作的簽的單,獎提成市場部和設計師總提成再加2%。)
(5)爭取在 年 份之前把公司辦公室定下來裝修好。
(6)合作其間大家要共同努力奮斗,努力提高自身知識,不允許用大家的時間去辦理個人私事。
(7)鼓勵個人能力簽單,提成為市場部人員和設計師總和4%(有須共同配合的時候大家一定全力配合)
三、工地管理:
(1)工地管理是現階段管理之首重。
(2)注重工地形象;所有工地開工之前須做好1,做好大門保護措施同時做好公司宣傳。2,做好成品的保護,六大工種的施工工藝一律按照現有工程管理制度執行。3,工地上要有工程日記(現場負責人每天做好記錄工地的情況),工地上掛有每道工藝的施工標準(施工工人一定要按公司標準做好每一細節)等具體詳見公司內務工程部規章制度。
(3)工地現場發生工人傷故賠償問題根據雙方責任確定。
四、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字后生效,報(上級單位或部門)備案,向工商局登記注冊后實施。(現階段由各股東商議等公司設立公司辦公場所再實施備案)本章程對企業股東及非股東在職職工具有約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4份,發起人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發起人1 發起人2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發起人3 發起人4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私人企業發起人協議書 篇2
兼并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被兼并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優化資源配置、增強企業競爭能力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兼并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董事(會)、股東會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論證、反復會商,并作出決議,一致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達成的相關協議。
二、鑒于乙方目前資產與債務基本等價的實際情況,甲方將以承擔債務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承擔乙方債務為條件接收其全部資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對價。(資產評估書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所有的債務由甲方承擔,債權由甲方享有。相關告知義務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執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員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憑該協議辦理乙方資產的變更登記、過戶等接收手續,相關費用、稅收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持該協議到工商部門辦理乙方注銷登記和甲方變更登記手續,并提請登記機關予以公告。
七、乙方
私人企業發起人協議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