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同范文合集(精選3篇)
超市合同范文合集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在自有超市(便利店)銷售甲方或甲方總代理產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轉嫁第三方銷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須出自正規廠家(必須提供廠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產品檢測報告)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
三、進店費用如下幾種方式:
1.乙方不收進店費用。
2.乙方要收進店費用,進店費用形式為: .
四、結帳方式分為三種:
1.現結(貨到驗收無誤后當時結帳)甲、乙雙方指定結帳聯系人。
2.壓批結(每次貨到驗收后結上一批貨款)甲、乙雙方指定結帳聯系人。
3.月結:甲、乙雙方約定月結帳期為30天,對帳時間為每月 ,結帳時間為每月 ,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且約定結帳期,如乙方連續二個帳期未給甲方結帳, 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且有權提請法院判決。
五、乙方必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訂貨,以電話或傳真方式詳細說明所需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嚴格保證商品質量和供貨時間,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銷售當中出現質量問題,經確認后,甲方有義務進行調 換和回收。
七、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自費將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貨地點,經乙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無誤后,在甲方送貨單上簽認可,雙方的債權債務隨之產生,在結帳時以乙方收貨人簽的送貨單為結算憑證,甲方任何無簽送貨單的人員都無權與乙方進行帳務結算。
八、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出現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與消費者的糾紛或因國家有關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工商部門)抽查而產生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協助乙方處理,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處理,甲方不承認處理結果。
九、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若甲、乙方雙方如有一方倒閉、破產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遺留帳務一次性結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為 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續約,可在合同期滿前15天協商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并蓋章后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 負責人(簽):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范文合集 篇2
甲方: 乙方(超市):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品在乙方地點進行鋪貨推廣及銷售的一系列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其代銷以下商品:
二、乙方同意將甲方產品陳列于店鋪顯眼位置,并做適當的推廣和維護工作。
三、交貨與驗收:甲方發貨地點,乙方的收貨地點,其間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該商品后,應由指定人員立即驗收并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簽名。乙方在收貨時對商品的規格、外觀、數量進行驗收。
四、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期間,需遵循甲方要求做到市場零售價統一,不能隨意變價。
五、結算辦法:
(1)乙方按商品,零售價的折給甲方結算。
(2)每月的最后一天為當月銷售的截止日期,乙方需在次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個月的銷售報表、庫存報表。甲方根據所核對無誤的營業額進行結算,乙方在結算后日內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指定賬戶:金華市群飛糧油機械化專業合作社,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金華湯溪支行,賬戶:-
。
(3)乙方未將該商品代銷之前,該商品的所有權屬甲方所有,但該商品如有毀損、滅失的風險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商品自然磨損除外)。該商品如有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照批發價,在該商品毀損、滅失確定后的十日內賠償甲方。
(4)售后服務:如有變質商品,甲方負責調換。
(5)代銷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滿日內,甲乙任何一方未對合同結束通知時,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若合同期滿不繼續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權轉給他人,本行業的相關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樣品),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價賠償。
(6)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場地租賃費、設施使用費、清潔費、物業管理費、其他管理費以及零售增值稅和其他有關稅項。
(7)乙方如有轉讓或其他事宜乙方有義務提前通知甲方清算貨款并退回甲方未售產品。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地址:金華市環城南路918號 地址:
超市合同范文合集 篇3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xx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其中試用期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工作流程。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xx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上個月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期間工資為元。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正式聘用工作6個月后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 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公司用工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 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 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 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 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給乙方造成損 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 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 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 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
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 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說明補充: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