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苗購銷合同(精選3篇)
花木苗購銷合同 篇1
甲方為環境綠化需向乙方定購花木苗,具體品種、規格、單價、數量和金額詳見附件《花木供應清單》,花木款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為了切實完成花木供銷工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事項如下:
一、付款方式、供苗時間
甲方應將所需花木的花木款總金額匯到乙方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天內,才用電話通知乙方起苗,并在約定的時間內派車到乙方指定地點驗收、裝運花木苗。供苗時間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止,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用電話約定。
二、供苗方式、地點
甲方應選派代表到乙方的花木繁育基地(即_______________)驗收所定購的花木苗。乙方應按照定購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數量向甲方提供優質花木苗并負責裝車,運費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供優質花木苗,否則應賠償甲方延誤時間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內派車到乙方指定的地點驗收、裝運花木苗,否則推遲____天甲方即應支付乙方保護花木苗的一切費用給乙方。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支付定金(保證金)為定購花木款的_____%給乙方本合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花木苗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政府引導、鎮村支持、企業投入、規范經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扶持發展花木產業發展達成如下事項,特擬定此合同。
一、甲方把零號路南、鎮西居與村邊界溝西塌陷復墾地117畝(東西527.6米/516米;南北50.3米/249米)(后附草圖)租給乙方發展花木產業,承租期為
叁拾年,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期滿,如乙方繼續承租,甲方應優先承租給乙方。
二、為扶持花木產業發展,經村班子集體研究,土地租金為:前三年每畝陸百元,三年以后按照當年塌陷地賠償標準支付甲方租金,其中租金支付日期為____月____日,以后每年的____月____日支付當年租金。
三、項目開始動工前,甲方必須把動力電、照明電架設到項目地點,并確保電力正常供應及享受優惠農電價格。
四、項目動工前,甲方必須把土地上群眾莊稼等物資在六月底前清理徹底,并與涉及農戶達成一致意見。凡在項目實施及花木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各種群眾矛盾、糾紛均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解決,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管理生產,并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任何損害。
五、乙方有享受水利設施的優先權,凡因上級扶持發展或鎮村建設水利工程配套設施,在乙方租地范圍內的,甲方應優先給予配套建設。
六、甲方應確保在乙方租用期間,群眾所有安葬事件另擇地塊,如屬夫妻合葬,可以安排,有關損失由村負責協調。出現矛盾及問題由甲方全權出面處理解決。
七、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花木場損失,各級政府給予的政策性補貼及相關賠償,均由乙方獲得。
八、因礦占地或其他占地情況,產生的有關賠償,土地部分賠償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賠償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簽訂后,花木場的用工應優先安排村一組及十一組群眾,相關待遇由乙方決定,甲方群眾無權提出異議。如群眾對有關條件不認可,乙方有權在同樣條件下,找其他地方的工人。用工聯系人:
十、本合同約定事項,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如發現一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方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方(蓋章):代表(簽字):
花木苗購銷合同 篇3
甲方:縣鎮村
乙方:縣花木場
按照政府引導、鎮村支持、企業投入、規范經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扶持發展花木產業發展達成如下事項,特擬定此合同。
一、甲方把零號路南、鎮西居與村邊界溝西塌陷復墾地117畝(東西527.6米/516米;南北50.3米/249米)(后附草圖)租給乙方發展花木產業,承租期為
叁拾年,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期滿,如乙方繼續承租,甲方應優先承租給乙方。
二、為扶持花木產業發展,經村班子集體研究,土地租金為:前三年每畝陸百元,三年以后按照當年塌陷地賠償標準支付甲方租金,其中租金支付日期為12月30日,以后每年的12月30日支付當年租金。
三、項目開始動工前,甲方必須把動力電、照明電架設到項目地點,并確保電力正常供應及享受優惠農電價格。
四、項目動工前,甲方必須把土地上群眾莊稼等物資在六月底前清理徹底,并與涉及農戶達成一致意見。凡在項目實施及花木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各種群眾矛盾、糾紛均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解決,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管理生產,并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任何損害。
五、乙方有享受水利設施的優先權,凡因上級扶持發展或鎮村建設水利工程配套設施,在乙方租地范圍內的,甲方應優先給予配套建設。
六、甲方應確保在乙方租用期間,群眾所有安葬事件另擇地塊,如屬夫妻合葬,可以安排,有關損失由村負責協調。出現矛盾及問題由甲方全權出面處理解決。
七、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花木場損失,各級政府給予的政策性補貼及相關賠償,均由乙方獲得。
八、因礦占地或其他占地情況,產生的有關賠償,土地部分賠償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賠償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簽訂后,花木場的用工應優先安排村一組及十一組群眾,相關待遇由乙方決定,甲方群眾無權提出異議。如群眾對有關條件不認可,乙方有權在同樣條件下,找其他地方的工人。用工聯系人:
十、本合同約定事項,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如發現一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方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方(蓋章):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