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效能投訴中心職責、權限
職 責
。ㄒ唬┦芾砉、法人和其它組織對全街道各部門、單位和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關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
。ǘ┱{查處理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
。ㄈ┫騾^機關效能投訴中心報告工作,接受區機關效能投訴中心的工作指導;
。ㄋ模┌凑諊矣嘘P規定做好機關效能投訴事項的保密工作;
(五)負責聯系機關效能建設社會監督員參與機關效能投訴中心相關工作事宜;
。┺k理上級投訴中心轉辦和領導交辦的其它涉及機關效能問題的事項。
權 限
(一)要求被投訴人提供與投訴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賬務、賬目及其它相關材料,并就被投訴的問題做出解釋說明;要求與被投訴人相關的單位和個人配合投訴調查;
。ǘ┴煶杀煌对V人停止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決定、命令的行為;
。ㄈ┴煶捎嘘P單位和個人糾正違反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規定的行為,并要求其對所造成的損失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ㄋ模⿲`反效能監察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向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提出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效能告誡處理建議;
(五)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人員,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同意后,建議黨委給予相應的組織、人事處理;對構成違法違紀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