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領導小組職責(精選5篇)
幼兒園領導小組職責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增強領導、教師、保育員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維護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打造平安和諧幼兒園,為在園幼兒創設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嚴防危及在園幼兒安全事件發生,現將南口鎮中心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公布如下: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潘寶新
副組長:劉秋麗溫利娟
組員:張建平劉雅瑩劉對芬溫利春劉玉嫻鐘翠娟陳大燕
二、安全工作職責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根據幼兒園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把安全工作融入到業務工作中。同時研究、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做。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隨時掌握職責范圍的安全工作動態,并按規定及時上報。依照幼兒園有關規定,實施對職工的獎懲工作。
(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主持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副組長:根據上級部門和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考慮貫徹實施方案,指導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掌握職責范圍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加強檢查、監控及整改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推廣基層工作經驗,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組員:認真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注意掌握幼兒動態,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的方式或者報告。積極學習,努力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有關安全工作內容日常工作中。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避免事故發生、遏制責任事故,杜絕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領導小組職責 篇2
根據《幼兒園指導綱要》和《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從細節入手,從幼兒健康出發,為了保障幼兒在園的健康與安全,特設定安全小組如下:
一、 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保教主管、后勤主管
各分隊組長:小、中、大年級組長
組員:全體教職員工
二、職責
(一)組長工作職責
1 .負責全園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
2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對全園進行安全宣傳、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3 .負責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4 .負責制定各項安全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5 .負責各校園安全保險工作。對校園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按照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西安市《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 .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機構建設,管理專(兼)職保衛干部,督促檢查各校園安全防范、安全制度和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工作。
7、負責聯系和協調公安、司法、交通、建設、工商、文化、衛生、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并協助“區綜治辦”加強對校園和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共同做好校園安全穩定工作。
8、協助公安部門和共同搞好校園安全的建設,充分發揮其維護校園安全的作用
(二)副組長職責
1 .組織所管理部門教職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安全穩定工作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人員的思想覺悟、政策及理論水平。
2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政府有關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3 .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職責和工作計劃。
4 .組織召開本部門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日常工作,制定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辦法,組織實施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年終考核。
5 .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安全工作考評。
(三)分隊組長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幼兒園各部門安全穩定工作。
2 .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解決疑難問題。
3 .做好園突發事件處置
4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事事有調查、有匯報、件件有落實、有小結。
5 .執行上級決定,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組員崗位職責
1.按照部署認真執行各項預案。
2,根據各項安全計劃組織實施。
幼兒園領導小組職責 篇3
1、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隊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隋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志上。
2、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癌、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瘦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4、報告內容及時限: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芨熱、應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報告方式:當出現符合本制度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幼兒園領導小組職責 篇4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和消滅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37號令》的`規定,特制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一、嚴格執行法定傳染病分類(甲、乙、丙)和疫情報告時限與疫情報告程序。
二、各級醫務人員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現有法定傳染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三、建立疫情管理組織,指定專職疫情報告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疫情報告工作,疫情發生時,責任報告人應立即通知預防保健科→區CDC→市CDC→省CDC→國家CDC,逐級報告。
四、責任報告人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于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性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應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于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五、責任疫情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入單位保留三年。疫情報告應做到及時、準確,報告卡片要填寫清楚、完整無誤,對疑似病例也應報告,并及時訂正卡片。對查出的漏報病例,也應及時補報。
六、疫情報告員每日對全員傳染病卡片進行收集、查對,網絡直報后并作登記,并及時傳送本(區)市CDC或國家CDC。
幼兒園領導小組職責 篇5
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園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范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二、嚴格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
1、規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序,保證傳染病發病信息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衛生保健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核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單位。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三、加強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工作
1、開展每日幼兒晨午檢工作,掌握幼兒傳染病發病信息,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檢工作登記專冊,做好每日晨午檢記錄并執行相關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衛生老師對全校師生健康、傳染病發病及出勤情況進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記錄。
四、落實消毒隔離措施
(1)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采取及時、有效的隔離措施,并嚴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兒傳染病的隔離期限,同時對密切接觸者加強醫學觀察和必要的干預措施,嚴格控制傳染病在校內傳播。
(2)按照上級要求,健全和執行幼兒園消毒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消毒和傳染病終末消毒工作。
五、嚴格幼兒預防接種憑證入學制度,積極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要求,保證幼兒完成各類疫苗預防接種,提高幼兒免疫水平。
六、教師通過各種途徑對幼兒開展衛生健康教育,普及傳染病預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