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精選30篇)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
1、協同財務總監制定年度經營計劃和年度預算計劃,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完成計劃及預算。參與制定財務口職能戰略,并跟蹤執行情況;
2、協同財務總監組織建立健全部門制度、流程等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并定期優化,指導與監督項目公司財務管理體系的建設、運行與優化;
3、掌握國家稅務政策并進行財經政策的研究、分析,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4、負責項目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敦促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建立健全財務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定期進行財務報告和必要的財務分析,并確保這些報告可靠、準確。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
1、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2、參與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預算的制訂,編制并監督預算的執行;
3、按照上級集團的要求,配合做好本級集團的投融資管理;
4、擬定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參與公司相關制度的制定;
5、負責公司的年度決算工作;
6、參與公司對各部門和職業經理人的績效考核;
7、根據上級集團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成上級集團布置的各項工作;
8、做好計財部與公司各個部門和上級集團相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財務溝通協調工作;
9、參與公司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
10、負責公司財務稅收籌劃、稅務管理及落實及各類財務報表的制作及憑證的審核;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3
1、總會計師協助院長工作,直接對院長負責。
2、總會計師具體組織本院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護國家財產;
3、總會計師組織領導本院的財務管理、成本核算、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績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參與本院的全部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4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2.組織擬定公司財務制度,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3.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定資金使用方案,實現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控;
4. 組織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各部門降低消耗,節余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 組織公司納稅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國家政策和地方稅制,實現陽光節稅;
6. 主持本級財務管理的工作,領導本級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會計人員;
7. 對公司各個部門下達開發成本、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8. 參與公司重大經濟合同、經濟業務談判等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財務意見和財務支持;
9. 負責組織編制公司本級財務預、決算,組織清產核資;
10. 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協調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11. 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和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和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和不合理開支;
12. 接受財政、稅務、審計及上級機關的監督;
13. 完成好上級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5
1.執行公司章程和董事會的決議,對董事長負責并報告工作;
2.負責公司整體財務規劃以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會計核算和資金總體調度,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成本費用開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6
1、制定公司財務目標、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據授權向總經理、董事會報告;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系統的組織結構,設置崗位,明確職責,保障財務信息質量,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保證信息通暢,提高工作效率;
3、對公司的經營目標進行財務描述,為經營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并定期審核和計量公司的經營風險,采用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審計制度并組織實施,主持公司財務戰略的制定、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
5、協調公司同銀行、工商、稅務、統計、審計等政府部門的關系,維護公司利益;
6、審核財務報表,提交財務分析和管理工作報告;參與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和決策;跟蹤分析各種財務指標,揭示潛在的經營問題并提供公司參考。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7
1、負責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體系、財務核算體系和內控體系,完成財務核算、管理及報表編制工作;
2、負責組織公司資金計劃、財務控制、會計核算、預算決算等工作,進行統一計劃管理并監督執行;
3、負責審核財務報表,提供準確、及時的財務及經營數據,定期提交財務管理工作報告和經營分析報告;
4、負責對公司投資活動所需資金籌措方式進行成本計算,并提供最為合理的籌措方式;
5、負責稅收籌劃工作,研究相關稅收法規,依法納稅,合理納稅,并爭取優惠政策;
6、主持對重大投資項目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為公司的生產經營、業務發展及對外投資等事項提供財務分析和決策依據;
7、協調公司與銀行、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單位的關系,維護公司利益,樹立良好形象;
8、負責財務團隊的建設、人員管理培養和績效管理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8
1.負責日常會計處理、賬務核算;
2.編制財務報表,按期做納稅申報;
3.核對收款信息,開具發票。
4.負責財稅、工商相關業務辦理等;
5.負責工資的核算;
6.完成公司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9
1、建立科學、系統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財務核算體系和財務監控體系,進行有效的賬務控制;
2、參與對重大投資項目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
3、開展綜合財務分析并提交財務報告,為戰略決策提供方案依據;
4、制定和完善公司總會計類各項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提升營運效益;
5、編制、執行和審核公司的各種財務管理工作;
6、負責公司重大信息披露,擬定和發布信息披露文件,確保成果符合相關法律;
7、負責稅務籌劃工作及公司其他財務相關工作;
8、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任務。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0
1、 嚴格遵守并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2、會計、財務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了解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稅務法規,熟悉銀行結算業務;
4、建立、執行國際業務相關的財務制度;
5、編制外貿業務的會計總帳和分類帳;
6、銀行票據、現金等財務金融憑證解送和本外幣結算;
7、負責國際業務的成本核算、進出口退稅及外匯核銷,納稅申報;
8、保障運作資金供應和現金流暢順,有效進行結算管理和應收、應付賬款管理;
9、協調稅務、銀行等相關機構的關系;
10、配合工商、稅務、海關等部門的年檢及審計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1
1、執行公司章程和董事會的決議,對董事長負責并報告工作;
2、負責公司整體財務規劃以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會計核算和資金總體調度,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成本費用開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
3、會簽公司經營、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對資金的籌措、債權的清理追索負直接責任;
4、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撥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5、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6、編制公司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年度分紅派息方案;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活動;
7、監督全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公司下屬機構的財會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付執行;
9、負責搞好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授權審批財務收支工作;
11、上級部門和主要領導委托的其它事項。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2
1, 負責審核各類原始憑證,編制各類會計憑證
2, 審核付款憑證及附件,保證其真實性、合理性
3,每月定期出具經營報表
4,每月定期進行納稅申報
5,出具收費通知單及開具發票
6,審核合同
7,合理安排賬戶資金支出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3
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稅法》等相關法規,負責組織和實施公司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要求,按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組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經濟核算辦法,及財務會計制度。
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建立健全集團內部各單位和各項目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其完成情況。
負責清理公司債權,督促各項目工程款欠款的催收。與法律顧問配合,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公司債權超過法律訴訟時效。
組織公司預算,做好收支編制并監督執行。
組織公司成本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負責與銀行聯系,完成公司融資任務。
負責與政府財稅部門聯系,利用財稅政策,規劃好各項目的稅收,合法、合理避稅。
領導財務部門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財務部門人員的業務素質。
完成董事會和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4
1、審核記賬憑證,據實登記各類明細賬,并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匯總、登記總賬;
2、負責指導會計人員做好記賬、結賬和對賬工作;
3、定期對總賬與各類明細賬進行結賬,并進行總賬與明細賬的對賬,保證賬賬相符;
4、月底負責結轉各項期間費用及損益類憑證,并據以登賬;
5、編制各種會計報表,編寫會計報表附注,進行財務報表分析并上報高層管理人員;
6、完成上級交付的臨時工作及其他任務。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5
1、負責員工薪資核算審核工作
2、負責總、分公司成本利潤核算
3、負責相關數據統計與匯總
4、積極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6
為切實加強醫院財務管理,規X醫院財務會計工作,促進建立健全醫院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X醫院經營風險,特制定醫院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具體包括:醫院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和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
一、醫院會計基礎管理主要包括:
第一條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和規X醫院會計工作;
第二條組織制定醫院會計核算方法、會計政策,確定醫院財務會計管理體系;
第三條組織實施醫院財務收支核算與管理,開展財務收支的分析、預測、計劃、控制和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提出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的具體措施;
第四條組織制定財會人員管理制度,提出財會機構人員配備和考核方案;
第五條組織醫院會計誠信建設,依法組織編制和與時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六條推動實施財務信息化建設,與時掌控財務收支狀況。
二、醫院財務管理與監督主要包括:
第七條組織制定醫院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第八條組織制定和實施財務戰略,組織擬訂和下達財務預算,評估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促進醫院預算管理與發展戰略實施相連接,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第九條組織編制和審核醫院財務決算,擬訂醫院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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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組織制定和實施長短期融資方案,優化醫院資本結構,開展資產負債比例控制和財務安全性、流動性管理。
第十一條制定醫院增收節支、節能降耗計劃,組織成本費用控制,落實成本費用控制責任;
第十二條制定資金管控方案,組織實施大額資金籌集、使用、催收和監控工作,推行資金集中管理;
第十三條定期向市立醫療集團與院領導報告醫院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三、醫院財會內控機制建設主要包括:
第十四條研究制定本醫院財會內部控制制度,促進建立健全醫院財會內部控制體系;
第十五條組織評估、測試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六條組織建立多層次的`監督體制,落實財會內部控制責任,對醫院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財務監督和控制;
第十七條組織建立和完善醫院財務風險預警與控制機制。
四、醫院重大財務事項監管主要包括:
第十八條組織審核醫院投融資、重大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擔保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第十九條與時報告重大財務事件,組織實施財務危機或者資產損失的處理工作。
第二十條對醫院重大事項的參與權、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建議權,以與醫院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
五、總會計師對醫院重大事項的參與權是指總會計師應參加醫院辦公會議或者醫院其他重大決策會議,參與表決醫院重大經營決策,具體包括:
第二十一條擬定醫院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以與醫院發展戰略;
第二十二條制定醫院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物資采購計劃、籌融資計劃;
第二十三條貸款、對外投資等重大決策和醫院資產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醫院重大經濟合同的評審。
六、總會計師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是指醫院按規定對大額資金使用,應當建立由總會計師與醫院主要負責人聯簽制度;對于應當實施聯簽的資金,未經總會計師簽字或者授權,財會人員不得支出。
七、總會計師對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具體包括:
第二十五條按照職責對醫院辦公會議批準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對醫院的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醫院辦公會提出內部審計或委托外部審計建議;
第二十七條對醫院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八、醫院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有權拒絕簽字:
1、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
2、違反醫院財務管理規定;
3、違反醫院經營決策程序;
4、對醫院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九、總會計師未被醫院授予必要管理權限或醫院不能保障總會計師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的或者有關建議未被采納的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總會計師不承擔本章所述工作責任。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7
1.協助財務主管建立并完善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財務預算、資金運作等各項工作進行總體控制,提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2.根據企業中、長期經營計劃,組織編制企業年度財務工作計劃與控制標準
3.根據企業相關制度,組織各部門編制財務預算并匯總,上報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核,審批后組織執行,并監督檢查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
4.進行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工作,編制、匯總財務報告并及時上報
5.監控、預測現金流量,監測企業各項財務比率,確定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
6.負責組織企業成本管理工作,進行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7.及時匯報企業經營狀況、財務收支及各項財務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為企業決策層提供財務分析與預測報告,并提出支持性的建議
8.根據企業經營方針和財務工作需要,合理設置財務部組織結構,優化工作流程,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和員工滿意度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8
1、業務總賬主管職位,獨立負責工作小組,給下級成員提供引導或支持并協助他們的日常活動;
2、制作并報送相關財稅報表,協調財務稽核、審計、會計工作;
3、監督執行、維護公司財務管理程序和政策,參與公司財務制度編制,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4、向公司管理層提供各項財務報告和必要的報表,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19
1、能獨立完成本部門財審和稅審業務項目;
2、負責對承擔項目審計計劃的撰寫,能較準確地測試審計項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
3、對下一級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指導、并對其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對其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4、負責審計項目的審計質量,及時反映審計中出現的業務問題;
5、負責所主審項目審計報告及時上報部門審核,關注及時回復上級部門的審核意見;
6、與被審計單位協調處理有關業務問題;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0
〔1〕組織領導本企業的財務與會計的管理工作,并對財務與會計機構設置、人員的配備和任用、專業職務的聘任等事項提出方案和建議
〔2〕組織編制和執行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和財務預算,并組織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和經濟核算制度,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3〕審批企業各項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4〕審批企業財務收支。
〔5〕協助企業領導進行生產經營、業務發展、固定資產投資等方面的決策。
〔6〕參與制定企業新產品、技術改造、科技研究、產品定價和工資獎金等方案。
〔7〕組織和監督企業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度,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8〕領導交辦的其他與財務、會計有關的管理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1
1、協助組織財務管理、成本管理、會計核算以及會計監督檢查,糾正違規;
2、協助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
3、協助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確保正常的經營活動開支;
4、協助審核各類建設施工相關合同及各類建設資金;
5、協助參與相關核算單位的檢查;
6、協助參與財政部門專項財務檢查工作;
7、負責與各單位及部門進行業務溝通,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
8、對中介機構審計報告進行審核,提出明確意見;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2
1、按照會計制度,填制記賬憑證,做好記賬、算賬、結賬、報賬工作。
2、負責審核資金收付憑證。
3、每月完成倉庫盤點及核對工作。
4、及時確認營業收入,統計收入及稅費。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3
1.全面管理企業日常財務會計工作;
2.指導制定企業財務管理政策與工作程序,負責經濟合同的制定與執行;
3.管理現金流量,管理貸款、貨幣兌換與監督信用部,負責管理會計事務、出納、收人核算業務等;
4.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控制成本、定價和現金流量,并控制財務預算支出;
5.建立會計系統,進行內部控制,定期檢查財務工作;
6.監督編制預算表、現金流量報告;
7.提議薪金工資率的增減與財務部人員的編制;
8.負責與各個部門進行業務溝通;
9.制定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建立各種物資、資金管理制度;
10.審批財務收支,審閱財務專題報告和會計報表,對重大的財務收支計劃、經濟合同進行會簽;
11.對所屬員工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4
一、負責公司會計部門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會計核算方法和制度。
二、合理有效組織公司財務基礎核算,如實反映和監督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保證各項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三、正確核算收入、費用、成本,按時編制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四、負責依法做好各項稅收的核算和繳納工作及相應的繳納記錄。
五、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費用報銷及付款業務手續。
六、負責公司的各項往來債權、債務的清理結算工作,及時預警和提示相關風險。
七、對公司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財務計劃和重要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八、定期組織對公司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清查,確保財產的準確性,加強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保值增值。
九、負責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收付的審核,財務臺賬的登記和管理,及時掌握公司流動資金使用和周轉的情況。
十、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5
單據審批及賬務處理:按照費用報銷制度,審核付款單據并進行預算登記,完善業務費用賬務處理流程,日常財務核算、會計憑證、出納、稅務工作的審核;
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固定資產管理;
發票管理:負責開票及票據管理,負責登記增值稅進項稅臺賬以及公司日常稅務申報,審核公司財務報表、核對關聯往來,合并報表并進行財務分析;
資料整理歸集:負責會計憑證裝訂整理歸檔以及財務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加強項目和日常支出預算流程, 完善公司費用支出流程和管理辦法,嚴格管控各項費用支出;
其他:協助人事采購相關工作,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6
1、負責編制公司往來業務記賬憑證,登記各類總賬、明細賬的記賬、結賬、核對,并及時整理應收、應付、其它應收、其它應付等往來賬;
2、負責收集和整理上級要求的財務數據及其分析匯報;
3、積極主動配合與分擔本部門內的相關財務工作;
4、完成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7
1、負責工程項目的日常審核、成本預算控制、成本核算及項目利潤分析;
2、負責應收帳款往來客戶維護及對帳;
3、負責應付帳款往來供應商維護;
4、負責其他應付款往來維護;
5、跟進分公司報稅反饋情況;
6、及時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8
1.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審核員工費用報銷單據,并編制費用分析報表;
2.及時準確的完成賬務處理,出具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
3.及時準確的按月度/季度/年度進行各類稅費的相關申報繳納事宜;
4.及時準確的完成往來科目的核對與清理工作;
5.負責公司增值稅專票/普票的日常購買及填開事宜;
6.負責公司存貨/固定資產的盤點工作,及時提報盤點差異分析表,并按照審批結果及時完成賬務處理;
7.負責會計憑證等相關資料的裝訂、歸檔及保管事宜;
8.協助上級領導完成相關審計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29
一、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和規X本企業會計工作;
2、推動實施財務信息化建設,與時掌控財務收支狀況。
二、企業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責主要包括:
1、組織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制定企業增收節支、節能降耗計劃,組織成本費用控制,落實成本費用控制責任;
3、與時評估監測公司與財務收支狀況和財務管理水平,組織開展財務績效評價,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定期稽核檢查工作;
4、定期向局財務處相關部門報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三、企業財會內控機制建設職責主要包括:
1、研究制定公司財會內部控制制度,促進建立健全企業財會內部控制體系;
2、組織建立和完善企業財務風險預警與控制機制。
四、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職責主要包括:
1、組織審核重大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2、對企業業務整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事項組織開展財務可行性論證分析,并提供資金保障和實施財務監督;
五、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建議權,以與企業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
〔一〕總會計師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是指總會計師應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者公司其他重大決策會議,參與表決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具體包括:
1、擬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以與企業發展戰略;
2、制定企業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物資采購計劃、利潤分配〔派〕、虧損彌補方案;
3、企業重大經濟合同的評審。
〔二〕總會計師對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具體包括:
1、按照職責對局財務處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對公司的`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局財務處或者總經理辦公會提出內部審計或委托外部審計建議;
3、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權是指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的任用、晉升、調動、獎懲,應當事先征求總會計師的意見。總會計師應當參與組織財務部門負責人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企業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有權拒絕簽字:
1、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
2、違反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3、違反公司經營決策程序;
4、對企業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導致公司資產流失。
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 篇30
1、協助企業進行并購重組、搬遷與清算涉及的稅收規劃方案制作及具體實施;
2、協助客戶就投融資項目進行財稅盡職調查;
3、協助客戶完成IPO財務及內控輔導;
4、獨立完成或協助完成財務年度審計報告、匯算清繳報告、資產損失報告、清算報告、內控審計報告等各類報告;
5、協助客戶編制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6、輔導客戶財務人員賬務處理、成本核算、納稅申報、外匯申報、管理報表、預算及決算編制等工作;
7、電話、郵件或面談方式,獨立負責對客戶相關人員提供專業的財務與稅務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