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領導職責
工會主席職責:
(一)根據校長、安全主管科室的安排,經常對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對教職員工進行培訓。
(二)組織教職員工,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遇有重大事故,配合安全主管科室組織教職員工救災,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組織師生積極救治,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四)在處理重大事故的過程中,要注意做好學生家長工作和群眾工作,保證學校的穩定秩序。
二、學校辦公室職責:負責辦公樓、科教樓、檔案室、車庫的安全;并負責司機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汽車管理等。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并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三、學校教務處職責:負責實驗室、圖書館、電教館、衛生室、油印室、學生檔案室、音美教室及庫房、教師辦公室的安全,并負責教師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四、學校總務處(后勤處)職責:食堂、會計室、配電室、木工房,集中供熱交換站、水暖修理室、水房、庫房、門衛室、自行車棚等安全,并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五、學校團委少隊職責:負責學校團員的思想穩定工作,遇有重大事故,組織團員、少先隊員參加應急搶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