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中間產品供需服務合同(精選3篇)
金屬中間產品供需服務合同 篇1
根據___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_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于___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品名規格計量
單位全年合同分 月 數 量
款1.精礦中含有價金屬之計價。精礦水份、交貨地點均按部頒標準(YB113-82pb)、(YB114-82zn)與株冶原料進廠質量標準執行。精礦中含As≤0.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礦主成份40%>_____≥38%按300元/噸金屬計價,鋅精礦含Ag計價、S不計價;鉛精礦含Au、Ag按國家規定檔次價的50%計價。精礦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運費,不付貨款。
2.精礦中含雜質最高不得超過如下界限:≤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當精礦粒度不符或含雜質超過界限時,卸車前發現未造成生產損失者,作退貨處理,并據實核收轉運、場地等有關費用。造成生產損失者不予計價。
3.精礦中含雜質超過部頒標準,而小于(2)款界限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計劃內原料,供方憑出廠質量證明書及鐵路運單向需方托收85%之基價,貨到驗收后需方將結算尾款匯給供方。計劃外原料,貨到驗收后,憑需方檢驗單和供方發票結算。
5.精礦中不得有外來夾雜物,凡摻雜使假的參照國務院89-61號文件規定,不予計價結算;成團結塊者,所增加的費用由供方負責,每車另收損失費300元,錯發礦種未造成生產損失者,按實發礦種價值的3%核收損失費;造成生產損失者,不予計價結算。
6.供需雙方遇停電停產檢修均可停發停進,但須在月前電告對方,若遇不可抵抗之災害亦可緊急停發停進,但須即時電告對方。
7.精礦必須敞開散裝,整車進株冶專用線,按月合同數均衡發運。強行包裝發運進廠者按30元/噸礦量核收解包轉運費并終止執行合同。零擔進運進廠的按200元/噸礦量核收費用。
8.雙方必須信守合同條款,在執行過程中未經雙方同意,不得單方修改或廢止。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一式十份,雙方各執五份,自簽訂之日起至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外,鑒(公)證
實行自愿的原則)
有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金屬中間產品供需服務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鑒于甲乙雙方已簽訂《汽車裝潢合同》甲乙雙方現就甲方所購車輛的裝潢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協助辦理下列汽車裝潢服務并同意預付相關費用:
1、裝潢項目:東風全系皮椅套安裝。
2、裝潢項目中,如果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對安裝車輛造成損傷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安裝。
3、甲方必須在當月底付清乙方當月的安裝款。
二、服務費:
全系皮椅套均為每套____元,大寫:____元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屬中間產品供需服務合同 篇3
甲方: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鑒于: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 品牌售后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 維修售后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 維修售后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詳見附圖),其中車間 (平方米),鈑金、噴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 萬元及現金人民幣 萬共 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 萬及現金 萬共出資 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① 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后作為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 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后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后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 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后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 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后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后盈虧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鑒于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 萬元,合作項目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 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帳。從 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 萬元分攤場地費,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①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并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系處理。
② 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① 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② 為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③ 開發客戶并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① 原汽車場地系為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協議生效后,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④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⑤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并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 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 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于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