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合作代理協議(三)
2.1.2 甲方應積極宣傳和推廣_________的業務,保證服務質量,維護乙方和_________的品牌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用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炒作,削減服務項目,惡性競爭等損害乙方,其他代理和/或會員利益的行為;不得損害乙方和_________的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3 甲方作為_________代理發展下級代理或會員,須以_________代理的名義行事(但同時應注明甲方自身名稱),除履行本協議外,不得將_________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資源用于其它任何目的;不得使用除_________代理(同時應注明甲方自身名稱)以外的任何名稱,商標或標志招募下級代理或會員;不得在乙方按其規定應由乙方收取的技術服務費或會員費之外加收任何其他額外費用或以其他名目收費;不得自行收取任何技術服務費或會員費。
2.1.4 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間所了解或接觸到的所有與_________及其代理或會員相關的,無法從公開途徑獲得的任何信息或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開的數據庫內容,乙方內部材料,人員情況,用戶/會員名單或知識產權等,都負有保密義務,并且甲方的保密義務在不能締約或本協議無效,解除或終止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2.1.5 甲方可以_________代理的名義介紹或推薦本地區的直接會員或下級代理,并從該等直接會員或下級代理向乙方繳納的會員費或技術服務費等費用中提成一定比例的傭金(具體提成比例請參閱“代理申請”頁面及其相關規定);但甲方應明確告知其介紹或推薦的直接會員或下級代理,該等直接會員或下級代理所應繳納的會員費或技術服務費等任何費用均應直接向乙方繳納,甲方無權代收任何費用。
2.1.6 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名片或廣告內容中適當地使用“_________”字樣和統一標識。甲方在使用“_________”的字樣,標識,或乙方的商標,名稱,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而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宣傳材料,市場宣傳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_________”字樣,標識,或乙方的名稱,域名或網站,都必須事先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同意,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知識產權的侵害,應負賠償責任。
2.1.7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乙方或_________“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或方式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除作為_________的代理外,不得將“_________”的字樣,標識,或與_________字樣,標識相同或相近的字樣,標識與甲方作任何其它聯系;甲方企業,單位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等引人誤解其為_________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或_________分支機構,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如甲方未經乙方授權,或超越乙方授權的范圍,使用“_________”或相同,相近似的字樣、標識,令善意第三方產生誤解,而使乙方,該第三方或其他利害關系人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