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印機完全服務(FSMA)維護保養合同
5.甲方應按乙方當時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1)要求乙方在乙方工作時間以外或法定節、假日進行維修的勞務費;(按前表規定執行)
(2)由于非乙方事故、人為錯誤、疏忽大意及拖延等引起的必要維修費用。
6.甲方允許乙方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到甲方處檢查合同的計數器讀數及使用情況。
7.乙方擁有合同機上消耗材料和更換下來的零配件的所有權(另行收費的除外)。
8.乙方將負責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的甲方合同機的直接物質損失,但不負責由此引起的由于延遲或無法提供服務而引起的甲方任何業務、收益或其它間接損失。
9.如果甲方有下列行為,乙方有權額外收費或提前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
(1)違反本合同中任一條款。
(2)改變計數器讀數或故意造成計數器故障。
(3)合同機上的零配件和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挪作他用。
(4)不按時支付費用。
(5)私自維修或請乙方以外的第三人維修。
10.乙方有權提高收費標準,合同機每逾遞增_________張,單張收費標準提高20%,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對此甲方有按第十二款第(3)項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11.本合同初始有效期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2.本合同將自動順延,每期一年,直到發生下述情況:
(1)任何一方至少在本期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發出書面“到期終止通知”,則本合同到期終止。
(2)乙方按第九款發出書面“違約終止通知”后14天內,甲方沒有正式提出異議,則本合同隨即終止。
(3)乙方發出書面“提前通知”后14天內,甲方回復書面“提前終止通知”,則本合同履約至新的收費標準生效日終止。
13.本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14.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最終合同,未包含在本合同內的任何表示和陳述都不具約束力。本合同不得涂改,否則無效。
15.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證。
1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單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