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拍賣服務協議
。4)司法機關或政府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乙方中斷對甲方服務的;
。5)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須中斷對甲方服務的;
。6)其他必須中斷服務的情況。
4.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開除甲方的方式單方面終止對甲方的服務:
(1)甲方因違反本協議相關規定而被乙方中斷服務,乙方將在中斷服務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對此通知內容提出合理異議的乙方將中斷對甲方的服務。但甲方在恢復服務后又發生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內容的行為,乙方可以單方面終止與甲方的服務協議;
。2)乙方在與甲方聯系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所有聯系方式不存在或無法接收的,乙方可以終止與甲方的服務協議;
(3)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各項資料中主要內容是虛假的,乙方可以終止與甲方的服務協議;
。4)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乙方終止對甲方服務的;
。5)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須終止對甲方的服務;
。6)本協議終止或補充更新時,甲方未確認新的服務協議的;
(7)其它乙方認為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情況。
5.恢復服務
。1)根據本協議內容中斷服務的,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何時起恢復對甲方服務。
(2)曾經被終止服務的甲方再次要求成為乙方用戶,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是否為甲方再提供服務。
6.服務中斷、終止之前甲方交易行為的處理。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反服務協議規定而致使乙方中斷、終止對甲方服務的,對于服務中斷、終止之前甲方交易行為依下列原則處理:
(1)服務中斷、終止之前,乙方已經就其他用戶拍賣的具體物品或項目作出競價,乙方的競價處于最優先狀態且競價尚未結束,乙方有權在中斷或終止服務的同時刪除甲方的此次競價。
。2)服務中斷、終止之前,甲方已經與另一用戶就具體交易競價成功,乙方可以決定是否刪除該項交易,但乙方有權在中斷、終止服務的同時將甲方被中斷或終止服務的情況通知甲方的交易對方。
第六條 協議權利義務的轉讓
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轉讓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但下列情況除外:
1.乙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實體承擔本協議的權利義務;
2.甲方(個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其監護人承擔本協議的權利義務;
3.甲方(個人)發生死亡或宣告死亡,由其合法繼承人依法承擔與本協議相關的財產性質的債權債務;
4.甲方(商家)發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實體承擔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甲方(商家)應將這種情況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商家)發生關閉或破產,應及時向乙方申請注銷用戶資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內容,給另一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質損失、利息損失、因追索或訴訟而支出的訴訟費、合理的通訊費、交通費、住宿費、律師費等。
2.協議一方違反協議規定內容給另一方造成損害的,受損害一方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損失擴大的,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一方沒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損失擴大的,對損失擴大部分違約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