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指南
1 、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憑證有哪些?
根據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中組發〔〕10號)規定,黨員組織關系的憑證有三種,即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和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或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2 、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使用范圍?
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外出時間6個月及6個月以內的,一般應開具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外出地點、時間不確定的,一般應當持有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3個月及3個月以內,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3 、辦理接轉黨員組織關系的要求?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存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1)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離開原所在黨組織,要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報到。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一般由本人攜帶,親自辦理接轉手續,不要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前來辦理接轉黨員組織關系的人員要隨身攜帶有效證件。
(2)短期外出或外出時間較長但無固定地點的,應當通過適當方式主動與原所在黨組織保持聯系,匯報外出期間的有關情況,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3)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4)黨支部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分加蓋印章,介紹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5天。
(4)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黨組織應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應寫出書面檢討,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5)市直各學校黨支部黨員關系的轉移,必須經過市局黨委辦理轉移手續。